要坚决对未完成房价目标城市问责_

2011年12月07日 15:09   来源:中国网   余丰慧

  北京中原地产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11月底,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的121个城市中,至少30个城市未完成(12月6日中国经济网)。

  一个房价控制目标,从年初博弈到年底。1月底出台的、号称史上最为严厉调控政策的新国八条中明确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然而,如期公布的寥寥无几。既是公布出来的房价控制目标也非常之离谱。离谱在与当地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的多,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的少。这样确定的房价控制目标较高,明显脱离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然而,在这场博弈中,似乎地方政府占据了上风。

  年底将到,已经进入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新国八条落实情况、调控效果盘点算账阶段。作为新国八条重要内容的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已经如期开工建设,可谓调控大头落地了。抑制投资投机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基本落实到位,综合各方面信息看,起码当前投资投机性需求被初步抑制住,市场自住型需求占大头。土地政策落实也初见成效,土地对房价、交易量依赖程度较高,房价走低、交易量下降必然使得土地市场转淡。目前,住宅用地要么低价成交甚至流拍现象已经出现。合理引导需求的限购政策,虽然深度博弈但在中央政府坚定不移调控决心震慑下,随意放松者都被紧急叫停。特别是限购将要到期的城市,住建部已经明确要求延期。

  关键问题还是在地方政府这一块。年初迟迟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公布以后放任自流,仅剩一个月还有30个城市未完成控制目标。恳请住建部等相关部门迅速对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执行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将尚未完成目标的城市名单公布于众,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同时,按照新国八条规定,对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城市进行口头约谈,或者发去提醒提示函。由于仅剩一个月时间,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临时抱佛脚之措施,比如:通过公开限价,或暗地限制高价项目开盘的方式,控制新房价格,来拉低全年均价等措施。这就要求在确定明年房价控制目标时,将最后一个月拉低全年均价因素考虑进去,最现实的办法是明年房价控制目标要在今年12月幅度以下。

  对于年底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城市,要按照新国八条规定: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要坚决落实对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的问责制度并在全国媒体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公开监督。

  地方政府是房地产调控成败的关键。房地产税收、GDP政绩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等三大利益使得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上不那么积极主动甚至消极对待、软磨硬抗,因此,必须做到“严刑峻法”。同时,这也关系楼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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