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称,北京要求国企将年终奖提前发,因为北京市今年定的目标是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为7%,可是现在初步核算后只有百分之六点多,于是有关部门就想出一招,就是把年终奖提前发,能拉多少算多少。(11月27日《经济观察报》)
忙了一年,到了年底谁不盼望能够及时的把年终奖拿到手?按现代政治来说,公众得实惠,官员得政绩,从这一点看来,北京市的要求乍看来的确不错。老百姓可以提早拿钱,政府还能完成既定的任务,一举两得。但当现实却两者难以两全,不合逻辑的政策往往会给社会带来额外的负收益,既打乱了企业的财务,也给个人带来了损失。如同新闻里的张威,提前发将会导致他至少多交2万块的税费,而当政策只是为了政绩而无视老百姓的利益时,我们只能说这是盲目的政绩冲动。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很多地方的“政绩工程”,实际上,如果我们回顾诸如浙江慈溪的东方娱乐城、山西沁水县端氏镇政府办公大楼等,这些“一届政绩债,竟需百年还”的欠债工程时,不难发现北京市要求提前发工资,以完成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与这些传统的“政绩透支”是一样的。都不过是为了满足当前的政绩,而无视经济规律,寅吃卯粮的行为。
这种脱离实际的做法背后,往往是某些官员为了捞取一定的政治资本,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市长张建国所说:“一些地方在出台社会管理创新举措时,缺乏实地调查和采纳民意,许多创新措施成了拍脑袋拍出来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这样的社会管理创新自然难以有长久的生命力,很多都成了‘短命工程’。”而北京市的年终奖也是如此,一年发两次年终奖的同时,导致了明年的年终奖在政府统计上不存在了。而这无疑会造成了政府统计上的不准确,带来政策制定上与现实情况的脱轨。
提前发年终奖不过是“政绩透支”的一个新的衍生物,“政绩透支”的歪风刹不住,政绩冲动自然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因此,面对提前发年终奖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只是就事论事”,况且,年底之时也是一些部门“制造成绩的冲动时刻”,因此趁机为各部门提前“打打预防针”也是必要的。当然,要真正解决“政绩透支”还需要改革官员考核制度,做到不以数字论英雄。与此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管某一项政策是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实施的,不管者涉事否已经凭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只要其带来恶果,都应该加以追究。可以说,只有机制完善了,各种各样的“政绩工程”才能得以遏制。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