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媒体报道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下属单位“超标使用百万豪车”一事,中石油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回应。调查结果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购于2001年2月的大众途锐3.2V6和购于2005年9月的奥迪A6 2.4,原值分别是80万元和45.96万元。而兰德酷路泽4700V8、丰田4700V8两车则是该公司为扶持以运输为主营业务的地方改制企业的发展而租用的。为了适应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物资供应总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购置和租用了这些车辆。(11月23日中国广播网)
在我看来,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下属单位之所以敢于采购使用价值高达百万元豪车,主要根源在于对国企“三公”管理监控上依然“灯下黑”。有两个实例为证,在今年4月份北京市公布本市公车数量之时,专门就公布范围作出声明称“不包括国企用车”,看来国企公车的管理监督是被一些地方“排斥”在外的,北京如此其他地方大致不差;另一个,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按说地方“不管”,该中央部门“管”,但从上述“细则”来看,国企公车依然被“置身事外”了。这不正是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公车没有纳入监督视野的真实写照么?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跑掉”。在基本上“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一些国企其实在公车采购上想怎样采就怎样“采”,譬如这家中石油新疆公司,采购百万以上的豪车是远远超标吧?但人家依然就敢当“公车坐驾”。正是没有一个判定其“违法违规”与否的规矩,即使被曝光后,公司调查结论也能“指鹿为马”,搞出什么“地理环境需要”的笑话。就此分析,在一个基本无人监管的失控状态之下,类似的垄断国企在所谓的“特殊地理环境”需要之下,是“骑马”、还是“坐轿”?是坐毛驴车还是百万豪车,甚至是乘坐直升机,都不能说人家“离谱”。
这样的监督监管国企“百万豪车”现象,已经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针对类似的“奢侈”式的三公消费,不能再任由一些垄断国企胡来,理应尽快从制度和机制上将反腐败触角向国企“延伸”。某种意义在,在公众早已诟病且早已存在多年的国企“三公”奢侈的现实之下,类似的中石化“数亿元天价装修”、“百万酒单”和类似的中石油“百万豪车”之下,其祸害和危害性更大,也有更充足的理由、也更值得反腐部门将国企“三公”一体纳入全面监督。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