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明年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松“限贷”,然后放松“限购”,但房地产下行仍是调整的基本模式。人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强调,整体看,地方财政对于土地的依赖以及9%的经济增长社会约束线决定了本轮房地产调整的幅度不会超过25%,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松“限贷”,然后放松“限购”。(11月20日《京华时报》)
研究机构或专家群体当然有在重大政策上发表意见和分析建议的权利,但理应在有一个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科学的分析之后,再行得出结论。无论是之前的中央调控政策,还是日前国务院的相关表态,都从未有任何人和任何官方机构提到了“明年3季度将放松调控”的意思,也没有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红头文件”有明年调控到3季度将“放松”的说法。请问研究机构是如何得到这一“信息”的?如果根本就是一个“空穴来风”,这样的“研究结论”就不是“研究”而是“胡猜”。
在上述研究机构和相关专家的“结论”和“预测”之下,有可能给部分人群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原本在一个根本没有明确时间表的宏观调控之下,开发商们的“打算”会结合没有时间表的调控而“打算”,结果呢在这位专家的“结论”之下,部分开发商有可能会依据“明年3季度要放松政策调控”的结论来寻求对策。如果“赌赢了”也罢,问题是按照“明年3季度放松”的政策调控准备,一旦判断失误会“损失的更多”,开发商们找你专家负责吗?普通购房者也是这个道理,在一个“有预期调控时间”的影响之下,有可能会“提前出手”,如果达不到预期、政策继续坚持调控,也是一个“多掏钱”的结果,也找专家们讨说法吗?
笔者的意思并不是说专家对一些政策没有发言权,本意是在一些重大的政策和政府决策上,有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导向性的专家群体一定要“慎言”,至少要有一个充分的、过硬的事实支撑之后再说话。但令人遗憾的是,即使是这位专家可以拿出来的“依据”也是不靠谱的。人大经济学院的这位专家称,“地方财政对于土地的依赖以及9%的经济增长社会约束线决定了本轮房地产调整的幅度不会超过25%”,凭什么说调控幅度不会超过25%?目前降房价或恢复房价理性的调控目标远未实现,这位专家又有什么依据推测到明年3季度就会达到降房价的25%?在一个前景未明,政策走势远未到“收兵”地步的时候,这位专家的上述言论就带有了“不负责任的”给调控“辙火”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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