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11月18日《京华时报》)
真是不“免征”不知道,一“免征”吓一跳:原来企业需要负担的收费项目竟有这么多———这还是暂时免征的“费。”如果算上继续征收的项目,再加上名目繁多的“税”,对一个小微企业而言,恐怕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由此看,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的22项收费,这对小微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利好。
然而问题在于,看似项目不少,可全部加起来是多少金额?笔者为企业职员,所知类似登记费、工本费等,即使免征也没多大“油水”。更何况一些免征项目,微小企业本就不涉及,比如海关监管手续费、农机监理费等。
事实上,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举步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免征22项收费可多少为企业减轻些负担,但就目前来说,这种“免征”并非帮扶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根本所在。
如果在免征“小费”的基础上,下大决心让利于企业,在减免“大税”方面予以优惠,同时制定和实施其他帮扶政策,更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良多。针对目前不少企业生存境况堪忧的现实,国家应当顺势而为,出台更具实际意义的帮扶政策。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