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草案,征收险种从原来的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扩至五项,新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未按时缴纳,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将以前的“三险”扩至“五险”,对提高社会整体福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大进步。
从技术层面而言,新增的工伤险争议并不大,纳入强制缴纳范围已成共识。但生育险尚存疑问,如按现行生育政策,已失去再生育可能的职工是否仍然需要缴纳?如果仍需缴纳,职工又当以何种形式享受这项权利?如同公积金曾经面临的困境一样,不买房者就难以提取公积金,那么倘若不再生育,是否意味着生育保险金永远只能躺在账户里睡大觉?
从制度层面而言,社保本来是一个公平的社会保障方面的兜底机制,但在现实中,不同职业群体间却呈现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分化趋势,以致社保“劫贫济富”、“保上不保下”、“多轨制”等各种质疑不断。因而,扩大险种有必要,但仅靠强制企业缴纳社保恐远远不够。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言,大多早已享受“五险一金”,自然不存在强制问题。然而,对那些小型微型企业来说,很可能又成为一大负担。
现在,大量传统中小企业利润率只有3%到5%,实际税负已超过30%。《人民日报》最近的一则报道替中小企业算了一笔账,结果表明相当于一半左右的利润缴了各种税费。
尽管这几年国家不断完善税制结构,取消不合理收费,但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常常是清理了一批,一些地方换个名义又冒出一批。有专家更是估算,通常交1元税,就要交0.5—0.7元的费。当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过重,强制其缴纳“五险”就很可能变成加重其社保负担,而草案又规定,“单位未缴社保费将被查封财产”,如此影响的就不只是企业本身,最终还会影响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因而,强制缴“五险”,可以考虑为小微企业“减负”。继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又发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此举当能一定程度缓解企业压力。
为小微企业“减负”只是草案的配套政策完善,具体到草案本身,还可以考虑适当调整企业缴费率,确定合理的缴费基数,从而平衡国家、企业、职工的三方利益。下调企业、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保持总体水平不降低,这样企业和个人更容易接受。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