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正在调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央视〈新闻30分〉》11月9日)
两巨头触犯《反垄断法》,有可能面临数十亿元巨额罚单,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大都担心我国反垄断法律操作性不强,缺乏整改和救济渠道,最后难免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在反价格垄断方面,欧盟“虎”最值得我国借鉴
无论是维生素卡特尔、啤酒卡特尔和电梯卡特尔的纷纷被“斩落马下”,还是微软的“服输”,都印证了欧盟勇于“挑硬骨头啃”。今年年初,西班牙政府反垄断监察机构,国家竞争委员会宣布,对法国欧莱雅公司、美国宝洁公司等多家化妆品制造商处以共5000万欧元罚款,理由是8家企业在将近20年期间结盟操纵价格,阻碍了欧洲市场的竞争。反观国内,我们在反价格垄断上就软弱得多,比如,4月份发改委对联合利华开出的罚单,难伤巨头筋骨。
欧盟在反价格垄断上,还非常注重整改。微软就曾支付过4.97亿欧元的罚款,并推出不带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和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兼容技术信息。这个判决更是对国内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因为,长期以来,“以罚代管,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早已成为我们执法部门惯用的执法手段,而欧盟委员会对微软“连罚带打”,不仅让他掏钱,而且还让他整改,彻底消除市场垄断行为,终于使财大气粗的微软“服软”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