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再次陷入“致癌门”,其出产的婴儿洗发水两年前被揭发含致癌物,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11月3日《京华时报》)
悲剧可怕,更可怕的是悲剧重演,最可怕的则是,悲剧重演还能“合法”化,强生再陷致癌门就是如此。面对指责,强生理直气壮,“强生婴儿产品,包括防腐剂在内的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并且被产品销售所在地的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地。”
强生很势利,很狡黠,甚至有些无赖,但更该追问的是,它为何敢于执行双重标准?
别怪别人太狡猾,得怪自己的国标太粗疏。强生这次出事的问题产品,两年前就被美国查出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但根据我国卫生部公布的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日化产品和化妆品可以使用铵盐-15,只要含量不超过0.2%。更令人唏嘘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组认为,相关婴幼儿用品所检样品中,甲醛的含量远低于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2000ppm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明乎此,就知道强生何以敢悍然应对舆论质疑了。该提高国标了!不提高国标,我们的孩子就会继续受到伤害,而且受到伤害后无法维权;不提高国标,我们的监管机构就无形之中扮演了为虎作伥的角色,帮助外国企业坑害国人。
其实,需要提高国标的何止日化用品和化妆品?比如牛奶国标,按照我国最新奶业安全标准,蛋白质含量下降到了2.8克,远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上的标准;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标准却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空气检测标准也是如此。
我们的相关国标之所以低,主要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被利益集团“绑架”。二是监管部门涉嫌偷懒,奉行鸵鸟思维。
古人说得好,“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标准订得过低,在执行中再一打折,必然乱象丛生。相关部门老是说与国际接轨,不说别的,相关的国家通行标准能否先与国际标准接轨呢?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