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对上海东海大桥“天价牵引费”沸沸扬扬的讨论刚刚平息不多久,近日河南又出现了天价“施救费”。10月29日,河南连霍高速河南巩义段发生一起货车追尾事故,施救人员强行将受损车辆拖走。从事故现场拖车到停车场,不足两公里的距离,两辆事故车的拖车施救费被要价3万元。不足两公里的拖车施救,价格真的有这么高吗?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在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小轿车拖车一次基价200元含10公里路程,超出1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0元计费,最高不能超过400元,吊车作业费每次500元,停车费每天10元。车型为15吨以上货车和集装箱车,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的基价是400元含10公里路程,超出1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20元计费,拖车费最高收费额为1000元,吊车作业费每次3000元,停车费每天20元。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计算,杨青伟支付两辆货车的拖车费和一次吊车作业费,只需要5000元。很清楚,拖车公司显然在漫天要价,而且违反规定。
为何拖车费像拍卖行那般一次又一次“喊出高价”呢?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显然会影响到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情况,为了尽快恢复车辆的畅通,拖车施救就会带有一定的强迫性。所以,很多车主是在半被迫的情况下将车辆脱离事故现场的。先将“生米煮成熟饭”,事后再由拖车公司漫天要价,不然拿不走车,这就造成了车主有理说不清的不利局面。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费用明码标价,但“天价”现象依然出现,这说明政府在制定政策后,对拖车施救公司的监管力度仍然不够。只有政府加强对此类公司的监管,防止垄断,净化拖车市场,这才能使骇人天价不再出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