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咋成了倒退

2011年10月28日 07:08   来源:红网   侯文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月26日下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审议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目前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太多,要发展租赁市场,应调整小产权房政策及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吴晓灵的意见,有合理的部分,但主要是要求放松现有的楼市调控政策,这显然不足取。

  吴晓灵在发言中,虽然在总体上肯定了中央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思路,但认为“规划中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还是太多”,她解释说,“现在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有点走回头路。主要是这次提出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她主张应以市场为主。

  不知,吴委员是只从市场角度看问题、不考虑民生,还是对外面的世界真的不了解。其实,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如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在实行住房商品化的同时,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和租房补贴的是一种普遍现象,并已形成熟的制度。美国首推“公租房”已有70年历史,目前仍享有“公租房”的家庭近120万个。原因很简单,无论是福利国家还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世界没有那个政府可以做到通过商品房市场来做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我国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不是什么倒退,而是从关注民生出发,解决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问题。若住房完全市场化,困难群体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让他们住到哪里去?

  吴晓灵主张,需调整小产权房政策,“但是对小产权房,国家一直不给明确的定论。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不尊重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上建设和开发商品房和租赁住房的政策应进行研究”。显然,吴委员对相关情况了解有限。按照目前的政策,只有国有土地,政府才能通过招牌挂的方式供开发商建商品房,集体土地不能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现在的小产权房均属违规建设。目前,在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泡沫的情况下,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无疑会使开发商趋之若鹜,把泡沫进一步吹大。在宅基地上建设和开发商品房和租赁住房更是天方夜谭。农民的宅基地有限,不仅要自己居住,还要考虑给成年子女结婚建房,即便有的家庭能够腾出几间租赁,但无法大规模建设和开发商品房和租赁住房。

  吴晓灵认为,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影响形成更多的市场化出租房屋,也应进行调整。她表示,“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吴委员这里所说的老百姓,当然不是普通的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包括工薪阶层连自己需要居住的商品房都买不起,哪来的钱进行投资性购房?有能力进行投资性购房的,只能是贪官、国企高管、私企老板和做买卖赚了钱的小业主。如果放松限购政策,让一部分有钱人投机买房,再将房出租给那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造成新的社会分配不公。

  时下,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楼市开始出现降价潮,泡沫在逐渐被挤出,这无疑是中央坚持宏观调控的结果,有利于房价回归理性,实现软着陆,进而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当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且享有豁免权。但此番言论,显然与中央楼市调控的决心和政策相悖。若按照吴委员的意见,两年来的调控成果就会毁于一旦。

  10月21日至22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关键时期,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因此,楼市的调控政策不能松动。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控制好房价下降的节奏,防止由于大起大落冲击市场和影响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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