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那张“大嘴”,因“房子”言论,得罪了很多人,但这一次,我觉得他说得有些道理:“天天喊调控房价,为啥政府从来不从土地供给,土地价格和税收减负上下点工夫呢?不从提高民众收入和减免个人购房税费,提高民众的购房可支付能力上下点工夫呢?”( 10月25日《郑州晚报》——任志强微博)
高房价,是什么制造?成本+开发暴利。作为房地产既得利益者之一,任志强选择性指责土地成本,避谈开发暴利,可以理解。单说土地成本这一块,土地价格占到房价的三四成,有的地方更高——这是业内人士在“两会”上说的。那么实际情况是,政府卖地与房地产开发的双重暴利,共同制造了高房价。
税负痛苦,成为近期舆论热议的话题,一些专家站出来否认,且不说“专家否认”遭驳的尴尬,我想说的是:税负痛苦不痛苦,谁痛苦谁知道。而这种痛苦,在买房负担上的感受,恐怕是最深刻的。土地出让金不叫“税”,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一项重税。地价占到三四成乃至更多,再加上其他各项税费,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人防办,甚至地震局等等部门都来收费,一万元一平方米的房价,购房者至少要交给政府四千多元税费,假如50万元一套的毛坯房,政府就拿走20万元左右,百姓的税负重不重?
所谓买不起房,很大程度上说,其实是交不起沉重的“土地税”。而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是“价高者得”,拍出价格越高,政府收入越多,官员利益越大,这情况下和地方政府谈“调控”、“降房价”,不是与虎谋皮吗?任志强说,政府要真想降房价,为何从来不从地价、税收减负上下工夫?有道理。
土地当然不能白拿,老百姓也不能白占,地方政府也要有收入,政府收税,百姓纳税,天经地义。问题是,税收过重是否合理?考不考虑百姓承受力?特别是这种涉及最基本民生需求的“土地税”,以及国富民穷的背景下,政府理应考虑减税,减轻百姓税负痛苦。
当然,有一个问题,我不能同意任志强的观点。我认为调控是有必要的,因为调控主要针对投机与房地产暴利,这两个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政策来解决;而且,房地产减税的前提必须先遏制投机,否则,减税的益处必被富人大量抢购房源而揽入囊中。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