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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闹,闹出了什么

2011年10月25日 10:32   来源:钱江晚报   本期主持:高路
    9月底买房时,房价还在22000元一平方米,10月中旬却突然直降到16000元。前期业主听闻后找开发商理论,双方上演“全武行”,甚至惊动了警方……23日,上海浦东新区中海御景熙岸、嘉定秋霞坊和龙虎郦城三个楼盘不约而同出现业主与开发商对峙场景,业主称“一套房总价跌掉五六十万元,我们受不了。”

    对于业主们的损失,业内人士表示业主的心情可以理解。若业主的诉求在合理范围内,开发商应适当满足,“不能避而不见,应该积极和业主沟通协商”。目前,浦东房管部门已介入御景熙岸降价事件,紧急叫停搜房网的团购销售,并承诺对前期业主的要求逐个安排处理。

    契约精神不可违

    钱报网网友cuilifeng: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业主和开发商遵守的是契约法则,而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方,在业主和开发商没有出现强买强卖、弄虚作假等违法的情况下,只能履行监管职能。现在对于业主“降价补偿”的要求,政府部门答复“逐个安排处理”,到底是怎么安排处理,难道是用纳税人的钱来为业主的购房行为埋单吗?这种不负责任的表态行为,实质上是丧失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钱报网网友杨君贤:买任何东西都会有降价风险,消费者出手前应当谨慎。如果房价大涨,这些购房者还会来闹吗?如果人人都因为跌价就来闹事,如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房管部门不能因为房闹者人数众多就为了息事宁人叫停搜房网合法的团购销售,并要求开发商满足对前期业主的补偿要求。这不仅有过度干预市场之嫌,客观上也只会纵容房闹行为。凭什么买房就不能亏本?

    钱报网网友晴川:在市场行为面前,利己思维尚好理解,不能理解的是,作为只有监管职能的房管部门,在处理利益冲突时,为什么要试图通过行政权强制干预或出面协调的形式来充当救世主的角色?如此放大自我权限的一元思路,不仅对开发企业,对业主也是一次权利的冒犯;不仅容易陷入民意质疑的漩涡,更容易让人产生出诸如政、企是否结成了利益同盟的种种联想,进而危及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罔顾这些而匆忙表态,满透着的是一种监管失察的心虚。

    政府应及时介入

    钱报网网友小兵涨价:房价涨了,买不起房子的人会闹;房价跌了,已经买了房子的人也要闹,作为房产管理部门里外不是好人,陷入左右为难处境。随着“房闹”事态的扩大,政府部门及时介入是避免事态恶化和解决纠纷的必要行动,但对房管部门“承诺对前期业主的要求逐个安排处理”的决心还是有点心存疑虑。房价涨跌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人为干预,令房产商将“吃进去的再吐出来”对方肯定不服,而一个月暴跌60万的代价也的确让购房户寒心。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既是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基础,的确在考验政府的智慧。

    钱报网网友天水一滴:一个成熟而理性的市场,不是依靠“凡事不能自己吃亏”的原则去维持,历史证明:可怕的不是商人,而是混乱失范的市场。

    分清市场和政府

    钱报网网友凌心园主:理性地说,没有一样东西买了是只能涨不能跌的,房价降了要求开发商退钱并不合理。但对于这些花了半生积蓄买房的人来说,这样的理性难以接受。前两天听郎咸平的一个观点:“房价(能否)上涨看非户籍(无房的)人口,房价(能否)下跌看户籍(有房的)人口。”将这句话与此次事件相结合,就可以看出房价难降的一个真正原因:无房者希望降价,有房者担心降价资产缩水,而在高价位买房的新有房者尤其害怕降价。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都有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这是政府最操心的事。再进一步分析,造成这种利益矛盾是目前房屋的公共产品属性与商品(可投资商品)属性混合的必然结果。我认为,要想解决这种利益矛盾,最根本的办法是通过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分离,将房屋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商品属性进行较彻底地分割,进而把买房者的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分离。居住靠政府,投资看市场,责任分清,风险自负。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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