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企业减税应有前瞻性

2011年10月14日 07:46   来源:红网   吴睿鸫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等财税新政,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10月13日《新京报》)

    民众和舆论的聚焦,意味着社会各界对国务院出台的帮扶小企业公共政策,不仅寄予厚望,而且更期望用财政金融这把“利剑”,让小企业尽快走出阴霾,见到久违的阳光。    

    几年前,小型微利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曾做过一次提高,目前小型、微型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是,如果销售货物的话,差不多是2000元~5000元的标准;如果是应税劳务的话,1500元~30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基本上是1000元~5000元。近年来由于受通胀、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个起征点标准已经体现不出政策的优惠性。    

    鉴于此,国家层面开始出台对小企业影响比较大的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而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步伐要大一些,税收优惠要具有前瞻性。原因是,从目前整个中小企业的困难状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    

    今年3月份的一份调查显示,有17%的人认为,应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以改善个体户和小企业的生存困境。客观地讲,由于目前个体户和小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过低,以及税率偏高,严重影响到它们的正常发展。一些个体户中,有不少都生活较困难,经营处于维持生计阶段,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现实下,经营困境更为明显。    

    因此,国家职能在制定实施细则时,理应把握前瞻性原则,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使减税政策一步到位,让小企业尽快被减税阳光普照,这不仅能减轻这个弱势群体的纳税负担,也能最终激活中小企业者的创业潜能,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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