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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2011年10月10日 06:54   来源:燕赵晚报   傅勇涛

  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竟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当这家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再次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后,引起了舆论高度关注,至今热度不减。

  设置政府采购制度的本来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节省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其采购程序、企业资格审查等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而据记者调查,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明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但公司不仅顺利入围竞标企业名单,而且还以最高价格中标。不难看到,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已经成了一些人非法牟利的幌子。

  荒唐事实的背后暴露的是有关部门的姑息纵容。作为政府采购的组织者、执行者,各地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把好企业关、花好财政钱”的重要职责。然而面对记者的调查追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竟避而不谈,反而声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对具体竞标细节用“不知道,想不起来”敷衍塞责,更是让人怀疑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

  政府采购涉及公共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容不得半点疏漏。如果政府采购部门的负责人不以纳税人为重,在采购过程中非法变通、暗箱操作,采购结果岂能保证公平、公正?

  不让政府采购成为企业非法牟利的幌子,而是真正为纳税人省钱,必须从监管上找办法。公共政策的公开透明,被认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让包括社会公众、媒体在内的更多监督者参与进来,才可能驱走采购领域的黑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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