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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涨快跌慢不能总围绕价格

2011年10月10日 06:54   来源:燕赵晚报   萧坊

  从9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成品油零售价格均下调300元/吨。同时,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涨快跌慢”的问题是消费者的误解。发改委也表示,目前正在评估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对这些问题将着力在下一步完善价格机制时加以改进。(10月9日新华社)

  微博上流传一个许小年教授说的段子:半管制半市场是有关部门最喜欢的了;因为管制可以设租,市场可以变现;全管制无法变现,全市场没法设租,都不爽。这个套在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上,似乎再恰当不过。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最终的结果,是双寡头垄断的局面在强化,而发改委虽然放松了石油的定价权,却仍在背后掌控一切。

  在半管制半市场的格局中,消费者剩余受到了寻租者和垄断者的双重挤压。而“涨快跌慢”,正是这种体制的产物。尽管发改委极力否认,但苍白的辩解很难赢得公众的信赖。

  在发改委主导的一系列成品油市场化改革中,围绕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价格。比如“间接接轨国际市场”、“政府指导定价”、“价格水平由政府具体制定变为政府公布中准价、两大集团具体制定,定价权限放宽了”等等。如今面对舆论沸腾的“涨快跌慢”,自然而然就想到了“缩短调价周期”。可是,在垄断的大树底下,石油企业仍然没有动力降低运营成本,该喝的天价茅台一瓶都不能少,该挂的天价吊灯就得挂,该印的天价名片当然也得印。

  按照这种价格改革的路径依赖,“市场化”的下一步,很可能是将定价权完全交给石油企业。在石油企业“双寡”竞争格局下,这种“市场化”的结果只有一个,他们仍将获得巨额垄断利润。有效的石油定价机制,应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为前提。市场化绝不是将定价权一放了之,最关键的是引入竞争!只有成为一个“可竞争市场”,不存在太多的行政壁垒,竞争者才会制定垄断利润合理的价格。

  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有一个著名的“俘获理论”,政府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督,反而对价格起到了推升的作用。此外,在半管制半市场的现实中,最应该值得警惕的,是谨防新一轮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再次沦为小集团用来“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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