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天价择校费需重新分配教育资源

2011年09月06日 10:58   来源:东方网   谢飞君
    在走基层采访中,北京的一位家长平淡地告诉记者:把8万元赞助费交出去,儿子挤进了海淀区的一所知名小学。择校费少的6万元,最高达25万元——尽管有严令禁止、大力整治学学校乱收费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出台,但是,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名义出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从未真正停止,很多家长更是指出:找到“关系”的家长,学校会直接给出捐资助学费的金额,“如果关系够''硬'',捐资助学费就会相对减免。”(9月5日《光明日报》)

    近几年,择校费的概念不断飞入寻常百姓家——择校费自上而下,不断从高中蔓延至初中,甚至小学。尽管教育部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但在现实生活中,教育部的明文规定和各地不断刷下的择校费数目一度并行不悖——而今北京中小学择校费最高已达25万元,由于此数目显然非寻常百姓所能承担,教育资源明显呈现出向金钱倾斜的现状。

    按理说,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最应体现教育公平的领域。“择校热”高温不退,是教育公平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突出表现。虽然近年教育资源的不断整合,使得同一城市中,学校间硬件设施配备之间的差异在不断缩小,但由于历史、区域的因素,学校与学校之间仍然存在着师资力量方面的差异。在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那些被贴上名校标签的好学校,理所当然地成为家长眼中人人要抢得“香饽饽”,在这样的语境下,“择校费”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随着好学生涌入某一名校,在教育投入尚未显著增长的情况下,政府又倾向于大规模地将经费投向名校,造成地方政府喜欢把有限财力用于少数名校的现状。这与上述父母争相交择校费上好学校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

    所以说,要想改变“择校热”的现状,就需要从本质上改变学校资源的不均衡现状。在我们的邻国日本,各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设施不相上下,学校间教师经常流动,由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家长也就无须为择学操心;在国内,安徽铜陵是第一个实现“无择校”的城市,而它之所以能做到,最大的法宝就是通过陆续抽调教育骨干至薄弱学校任职、以及学生“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等政策,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由此可见,要想消灭择校费,口头喊停是没有用的,各地教育部门必须动真格,出台确切的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各学校间的师资力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只要有效淡化了重点学校的概念,实现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公平分配,各色择校费也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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