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1年09月06日 10:52   来源:工人日报   郝久增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最低工资问题的一项制度,它是政府对经济实行宏观控制与调节、确保公平分配、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而制定的一项立法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就要坚持做到“四要四不要”。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最低工资问题的一项制度,它是政府对经济实行宏观控制与调节、确保公平分配、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而制定的一项立法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就要坚持做到“四要四不要”: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要坚持量化目标管理,不要原则目标管理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既是一种基本工资制度,更是一种深化分配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制度。要实现“两个同步”,要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也要坚持量化目标管理,不要原则目标管理。建议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十二五”时期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10%~13%目标,同GDP、人均收入、物价一样,列入政府年度量化目标管理考核。最低工资标准坚持量化管理考核的好处:一是量化指标,细化管理力度。二是公开承诺,有利监督考核。三是关注民生,落实向低收入群体倾向政策。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不要原则目标管理,那样做既推不动,又落不实,还无法考核。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要坚持制定依据硬制约,不要软制约

    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执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对最低工资的制定依据作了明确规定:确立和调整最低工资,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综合指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水平等因素。从实践来看,一是依据参考项目太多;二是项目的测算方法复杂;三是项目之间没有科学权重设置;四是缺少硬制约。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就要坚持制定依据硬制约,不要搞软制约。建议要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依据三联挂硬制约:一是要坚持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联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和当地当年GDP增长同步,让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要坚持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工资联挂。目前国际采用的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占工人平均工资的40%~60%,据全国工商联提案,我国2010年仅达到31%。国家制定的“十二五”发展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超过7%,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也要实行与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同步,建议年增长要保持10%~13%,2015年要力争达到职工工资平均水平的40%。三是要坚持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指数联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指数联挂,联挂机制的目的就是最低工资增长不被物价上涨而侵蚀。当物价指数超过国家控制指标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要相应及时调高。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要坚持真落实、全落实,不要假落实、半落实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政府突出的是其法规性、权威性,企业关注的是其约束性、严肃性,职工看重的是其享有性、实效性。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关键是提高执行力。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要坚持真落实、全落实,不要假落实、半落实。要坚持真落实,就要执行标准不动摇、不走样、不打折扣。就要坚决纠正一些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混同企业基本工资标准,把加班加点工资、职工缴纳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混入最低工资标准,用劳动定额架空最低工资标准,用津贴、奖金捆绑最低工资标准等突出问题,让低收入职工群体真正通过最低工资标准增加收入。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要明确责任主体,不要无人负责

    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根本问题是需要落实谁来负责。这就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形成政府、企业、职工、工会“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首先要落实政府的主导责任。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政府处于主导地位,承担三大主导责任:一是法律主导责任。建议国家要尽快制定出台《工资法》(工资条例)、《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标准条例),为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二是政策主导责任。建议政府在“十二五”时期每年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提供政策依据。三是监督服务主导责任。政府通过监督、检查、服务,引导企业形成规范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其次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企业是执行主体。企业经营者要强化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主动地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用不断增长职工工资收入来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再次要落实职工的主体责任。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职工是受益主体。要采取政策透明、操作公开、职工监督举报、职工评议认可,确保低收入职工群体实现普遍较快增长。最后要落实工会的主角责任。坚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工会承担职工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协调者,处于主角位置。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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