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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折射金融市场价格扭曲

2011年09月05日 13:32   来源:光明网   
    东南沿海一带的民间借贷有蔓延的趋势。

    早前曾有报道称,江苏省泗洪县因民间高息放贷盛行,导致一部分人因此而暴富。由于数量众多的宝马车穿行于市,泗洪县被称作“宝马县”;江苏省启东市,有的信用社员工当上了高利贷掮客,成为高利贷的经纪人;福建省厦门市的高利贷市场则更加“高端”,高利贷市场上既有拿出救命钱赌一把的市民,也有担保公司负责人和银行高管参与其中。

    为什么高利贷生意能够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曲径通幽、地火奔涌?为什么高利贷能够形成一个资金规模绝非“小打小闹”的市场——有人敢出资贷出,有人敢付息贷入?上述地方高利贷市场出现的有人“跑路”、有人跳楼、有人血本无归、有人趁机诈骗等行为,只可以用来解释个案,却不能用来说明市场。这也如同国有商业银行也有高管卷走巨款远走高飞一样,只能用来说明某项制度的漏洞,却不能用来证明整个银行体系存在的合理性之有无。

    实际上,从市场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价格更接近于市场的真实价格。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数量型工具,锁止了资金市场的大量流动性。但是,由于鲜少使用价格型工具,资金市场的利率提高幅度不大,资金的实际利率继续为负。这样,在资金相对紧缺的情况下,资金的价格却没有上升多少。“物稀且贱”的逆市扭曲行情,为市场套利行为留足了空间。

    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高利贷市场或明或暗、或盛或衰,已经有些年头。对此,早有建议为民间资本的正常化运作请命呼吁。在东南沿海一带,民间资金藏量巨大,逐利冲动强烈。在国有商业银行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很少有人愿意让资金趴在银行帐户上听任其贬值。因此,民间资金进入高利贷市场的投资行为,当然是为了牟利,但同时也是使资金保值增值的合理之选。

    利率是资金的使用价格。应该承认,民间高利贷市场的高利息,肯定有虚高的成分。但是,这虚高部分的价格,其实正是民间逐利资金需要付出的,因“正当而非法”运作所带来的风险费用。总体而言,市场参与者在进入市场时,是以自己的判断为基础从事买与卖的。资金供过于求,货币的使用价格下降;资金供不应求,货币的使用价格上升。由此,现在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市场生意红火的现象说明,当地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而流动性被大量锁止的“国有”资金市场,几乎难以顾及到这部分市场的资金需求。

    把民间借贷市场定性为“非法”,然后取缔,这是过去二十几年的一贯做法。但是,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大灵光。不是这种做法不完善,而是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合理。把金融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既可以补充现有资金市场的缺失,如当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窘境,又可以为国有商业银行引入真正的竞争者,提高资金效率,使资金的价格接近或等于市场真正的价格。

    民间资本“渠”外流动的后果,就是现有金融方面的法律很难规范到这部分资金,这也是民间借贷市场乱象伴生的根源所在。但是,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正是入“渠”的大门不向民间资本开放所造成的。民间资本在“渠”外运行的非规范性,应该成为其尽快被纳“渠”流动的原因,而不应该成为制裁取缔其流动的理由。

    顺势而为使民间信贷市场正常化,这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选择。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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