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益海嘉里集团下发通知,上调旗下金龙鱼食用调和油价格,幅度为5.86%。据媒体报道,此前的7月10日,鲁花集团旗下花生油就已通知将涨价5%,只是由于当时国家有关部门致电施压,才收回了涨价通知。
作为国内最大大豆压榨企业和小包装食用油生产商,益海嘉里的涨价举动无疑有着风向标的意义。有消息称,另一食用油巨头中粮集团,也已下发调价通知,预计近期也将涨价。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有接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已经同意了此次金龙鱼等品牌的提价申请。这意味着执行了9个多月的食用油“限价令”终于结束,食用油企业很有可能将迎来涨价潮。
发改委“限价令”松动引发了外界强烈关注。去年11月,在通胀压力高涨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约谈了中粮集团、益海嘉里、中纺集团、九三油脂四家食用油企业,今年4月“两会”结束后,又再次约谈了前述企业,都要求其不要上调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食用油,包括奶粉、日化、方便面等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发改委都有针对行业龙头企业的“约谈”动作。今年5月,上海市物价局就以“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为由,对联合利华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于发改委干预价格的举动,外界一直存在争议。反对的声音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应干预价格。但是,应当看到的是,即便是在欧洲,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等日化巨头违法涨价也遭到过多次处罚。在截至2010年底的5年当中,欧盟针对价格联盟操纵市场价格行为总计开出了120亿欧元的罚单。
显然,即便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度,政府也并非就该对价格不闻不问。要注意的不是政府该不该介入日用品价格上涨,而是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介入,其举措是否合法。
对于此次食用油提价,益海嘉里方面称“今年以来其食用油产品一直处于价格倒挂(即原料价格远高于出厂价格)状态”的理由,也并非不能接受。此前限价期间,发改委拿出一定数量的国家定向拍卖油脂油料,以低于市场价供应大企业,就为其限价要求提供了一定的合理性。
事实上,据价格主管内部人士介绍,发改委的所谓“限价”也并非是说企业绝对不能涨价,回顾其“约谈”动作,大多是针对多个行业的集中涨价,以避免推高涨价预期。其处罚和告诫对象,也主要是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和利用垄断地位涨价等违法行为。从这方面来看,发改委的举措并未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但是,一旦涉及到处罚问题,手握“尚方宝剑”的发改委多少显得有些“雷声大雨点小”。
翻翻《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像针对联合利华200万罚款,对于这样年销售几十上百亿的大鳄来说,实在缺乏震慑力。
这背后,也凸显出发改委的尴尬———目前的通胀并非仅靠罚就能解决,企业原料、人工、物流等成本的上升所牵扯的问题显然超出了发改委的调控能力。例如此次食用油涨价,有企业就称,此前限价期间定向拍卖的油脂等数量,远未达到企业需求。在限价期过后,发改委终于还是同意了企业的涨价要求。
虽然能力有限,但在舆论压力之下,价格主管部门又不得不“有所作为”。于是类似“约谈”、“限价”等治标不治本的举措就不足为奇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