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IPO有奖举报与惩戒制度建设

2011年05月30日 10:5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周义兴
    有相关知情者举报,不仅等于在IPO公司上市前多了一道过滤网,可以减少相关公司企图蒙混过关上市的机率,而且事实上,举报也有促进股市监管水平提高的作用。

    路演前夜遭遇“非法攫取股权”举报的九牧王,于日前发布了中签率公告,高达9.64%的中签率,使其成为今年以来沪市IPO公司中签率第二高的公司,显示出了投资者对九牧王的风险忧虑。事实上,新股上市过程中遭遇举报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记者粗略整理了近两年的举报案件,发现举报涉及股权变更、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税收、行政处罚、专利等各个方面。据悉,IPO重启以来,仅创业板,证监会收到的举报信就多达200多封,涉及100多家企业。

    就此,不用怀疑,有相关知情者举报,不仅等于在IPO公司上市前多了一道过滤网,可以减少相关公司企图蒙混过关上市的机率,而且事实上,举报也有促进股市监管水平提高的作用。所以在此前提下笔者认为,建立奖励制度,以鼓励知情人举报;建立惩戒制度,以对IPO公司及其中介机构的过错行为予以警示,可以说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就有利上市公司质量要求讲,虽然应该承认,随着近年来市场监管工作的进步,过去在股市一定程度存在的上市公司业绩“一年优、二年亏、三年成为ST”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不过同时不能否认,在此就是暂且不谈其他上市公司板块,而仅仅就今年申情上市创业板的IPO公司来说,举报就涉及100多家公司,而且暂停上市、取消上市资格的调查结果也表明,知情人的举报不仅有效弥补了证券监管工作的不足,并且还在结果上避免了这些滥竽充数公司的上市,而使股市投资者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触雷”的风险。所以在现有条件下,如果证券监管部门能够在制度层面作出相关安排,并以有奖举报与惩戒相结合的制度,并以奖励举报与惩戒存有过错的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方式,进而在市场作出区别性的公开宣示。那显然不但对股市上市公司质量、对股市监管水平,乃至对股市投资者权益保护,都可以说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还有以股市公平提高要求讲,同样不得不应当承认的是,当众多投资者选择投资股市时,那对所有包括IPO公司在内的上市公司而言,就意味着投资者不但有权利要求相关(申情)上市公司必须承担以公开、全面、准确与透明方式履行自身的市场义务,否则,相关上市公司就应该对自身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而这不但是市场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平原则要求,同时也是股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若以此要求对照,现有只予暂停上市与取消上市资格,以及对有关中介机构鲜见作出处罚的做法,显然缺乏所应有的震慑力度。所以显而易见,如果能够在股市制度层面,对鼓励举报与惩戒过错作出相应制度安排,那这样的有奖有罚的制度,肯定可以在提高股市公正水平的同时,还能有利于市场监管与投资者正当权益的保护。

    所以笔者认为,证券监管部门如果能够在股市推出相关鼓励知情人举报与惩戒过错相结合的制度,结果应该可以形成一举多得效应。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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