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荒”提前到来 继续拷问经济结构调整

2011年05月14日 07:58   来源:工人日报   杨兆敏
    夏季用电高峰才来的“电荒”,提前到春天来了。

    最早感受到的是浙江省。据媒体报道,日购电力尽管已经远远超过计划内数量,该省依然缺电,无奈之下,只好拉闸限电。不少企业不得不从开春时就“开三停一”、“每周停二”。据称,这场早来的“电荒”,是2004年以来最严重的一次。

    “电荒”会传染,其他省份也紧随其后纷纷告急,比如,江苏、安徽、广东、江西、湖南等等。告急的省份可能还会增加。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中称,2011年将是近几年电力供需形势相对偏紧的一年,年初已有20个省(区、市)实施了有序用电,预计夏季高峰期,华东、华北、南方供需缺口较大。

    缺电,直接源于供应不足。除了由于来水情况不好,水电未能如期弥补用电缺口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电煤短缺,以至于火电产能闲置、处于检修状态。数据表明,当前全国发电装机量充足,但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仍处于历史低位。

    这是个老问题,由“计划电、市场煤”带来,即煤价随着市场供需波动,而电价受政府管制,当电煤价格持续攀升,发电成本高企时,电价未能调整,煤电价格由此倒挂。中电联数据显示,火电企业销售利润率接近于零,中部六省、东北三省以及山东省火电继续全部亏损。从自身利益考虑,发电企业自然不愿意买煤发电,当然要检修设备了。

    正如国家电监会有关人士指出的,今年部分地区出现的用电紧张状况,最主要原因就是电价形成机制长期未能理顺所致,并由此提出解决方案:长期看,依然是推进电价改革,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短期则希望采取上调上网电价等办法,疏导煤电矛盾,调动火电企业积极性。

    为缓解供应缺口,国家发改委3月底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稳定电煤价格的各项规定,不得把合同煤兑现量与市场煤购买量挂钩,不得通过降低煤炭质量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擅自提价或价外加价,维护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和价格秩序。

    4月中旬,发改委还在16个用电紧张的省市提高了上网电价,并于4月底约谈了数家在秦皇岛港出货量较大的煤企。

    尽管如此,事实上全国发电量仍保持稳定增长,因此,导致“电荒”的另一重要原因,是需求过旺。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月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有9个省级以上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3月份与1月份的全社会用电量基本相当,接近去年七八月份迎峰度夏高峰时段的用电量。

    需求过旺则源于高能耗行业大幅反弹。数据表明,去年底,受“节能减排”政策影响,重工业增速大幅减缓。而今年一季度,重工业增速出现较大幅度反弹,3月份重工业增速为15.8%,比轻工业增速高了2.8个百分点。

    新华社记者调查也做了印证。浙江省今年1至3月用电量增长率最高的是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同比增幅为73.17%,其次是非金属矿制品业,同比增幅为23.82%。按规定,可以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收取差别电价。但地方政府提交给电力部门要求实施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上仅有6家企业。为此,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重申了重点限制的用电企业,即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专家认为,在依靠能源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然有利可图的情况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仍然面临一些体制性、结构性障碍。与此相关,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仍然面临挑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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