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辽宁新富集团,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在该县偏岭镇后地村500米处,擅自建一座年产10万吨镍铁合金的冶炼厂,违规生产10个月,造成当地环境污染:村子被烟尘包围,百姓不敢在院子里晾衣服,庄稼也受粉尘影响减产甚至绝收……村民们到政府和企业讨说法,但多次上访无果。一家企业如此“胆大妄为”,除了利益驱动,与当地政府充当“保护伞”有直接关系。
据国家发改委发布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居民集中区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扩建铁合金生产企业,这家冶炼厂的两台12500千伏安矿热电炉也属国家“明令禁止”。也就是说,这家冶炼厂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然而,就是这样家一违规企业,竟然被岫岩县政府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并加以扶持,不仅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就上马,一直顶着“重点项目”头衔生产至今,更获得了政府追加批地200亩用于扩建,县《政府工作报告》还表示要“继续抓好新富公司镍铁等重点项目建设”,县环保局下达的“停止建设、补办环保手续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自然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做做样子而已。
政府所以要充当破坏环境企业“保护伞”,一个重要的原因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近年来,中央对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统一,可谓三令五申,但一些领导干部仅仅把这些挂在了口头上、写进了报告中,并没有入脑入耳,更没有践行。岫岩县引进并保护重污染项目,就说明了这一点。另一个原因是政策法规观念淡薄。对于类似铁合金这样的重污染生产项目,本来国家已经设定了准入门槛,且具体规定也很详细具体。如果说,领导们因为管全局、抓大事,或因整天开会、应酬,没时间学文件,对政策不了解,把环保局长叫到办公室或打个电话问问不就清楚了吗?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整个能提高GDP指数和增加税收的项目就上呢?还有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就是把政绩当成了个人“进步”的阶梯。为了“创造政绩”,把眼睛紧紧盯住了“招商引资”、上大项目和GDP上,而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丢到了九霄云外。殊不知,一旦造成重大环境灾难,不仅无法“进步”,也许现在的乌纱帽也保不住,甚至可能过上铁窗生活。
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关乎到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问题,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但愿岫岩县政府能够倾听群众呼声,痛下决心,当机立断,并从中汲取教训,岫岩县的上级政府暨环保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须操起监管执法的手术刀,早点割掉镍铁合金冶炼厂这块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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