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下调了阿莫西林、罗红霉素等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的药品价格。然而“降价令”实施一个星期以来,山东部分药店几乎难寻降价药。
据统计,此次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已是近年来的第27次,可以说是权威部门宣布降价次数最多的系列。但是所不同的是,其它商品一降价立马就见效,唯独药品降价,要么“一降就死”,要么“不降反升”,前26次没有跳出这一怪圈,现今又一次重演。
药品从生产到销售要经过多个环节,每一道环节都得付出一定成本,随之必然收取一定费用,药品定的价格低,生产厂家利润就要降低,与药品挨得上边的部门利益就要减少,在这样一种语境下,药品生产者必然选择生产高利润药品。纵然有药厂循规蹈矩,但经销和使用部门因降价药品获利少,自然没有积极性,他们不进货,药厂即使想生产,也销路不畅,不死也得死。
近年药品降价频繁,但“降价死”现象每次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很多便宜药从市场上销声匿迹。据统计,仅2010年就有50多种药品因为降价而消失。前面这么多次降价,反复出现这些问题,说明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但很少见有人因药品“降价死”而受到处罚。其实,下达“降价令”后,药品有没有降价,降价药还有没有售,并非发现不了,只要到药房走走就能知晓。更有效的方法是建立举报渠道,让公众来监督。由此可见,“降价令”如果只降不管,除了饱眼福不会带来真实惠。如果,“降价死”这种屡屡发生、而且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么,那些医疗内部的“得回扣”“收红包”现象怎能杜绝?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