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政府没有无限责任

2011年03月14日 09: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冯雪梅
    当兰州的牛肉面从每碗3元涨到每碗3.5元时,很多人不以为然。经历了这么些年的市场经济,即便是大爷大妈们,也对超市里不同的面粉价格习以为常。好心的政府出台了“限价令”,结果却很尴尬,不能涨价的牛肉面分量少了,质量降了。批评者毫不客气:缩回那只无所不在的手吧,别妄想管制一切。

    牛肉面涨价了。随后,柴米油盐、水电煤气,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价格都开始上涨。当CPI屡创新高,通货膨胀不可抑制地到来,当房价飙升让人心惊胆颤,惊恐失措的人们想到了政府,要求严格管控物价的呼声高涨。

    一个问题似乎被忽视:行政手段若连一碗牛肉面都管不好,能否管好整个市场?

    抑制通胀、稳定物价,政府责无旁贷,但这并不意味着将其与简单的价格管制画等号。有些事,政府管得了,也该管好;有些事,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中国人的衣食住行比30年前好了很多,恰恰是政府放手不“管”的结果。

    人们或许很少注意到,从1953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至今,12个“五年纲要”清晰地勾画出经济发展的轨迹,“纲要”中的一字之改,精确体现着中国社会的关键转变——“计划”悄然变身为“规划”。计划经济的结束,始于1980年的“六五计划”,而国家发展的“计划”让位于“规划”,是在2005年的“十一五规划”中。一字之变,意味着政府管理经济手段的变革,也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配置资源的权力交还市场,从直接的经济干预中抽身,不再约束微观经济活动,回归公共服务。

    很少有人反对这样的角色定位和管理职能,但在高物价、高房价和通胀压力袭来时,相信市场的人们,却恨不得政府连一瓶水多少钱都管。他们忘记了,所有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几乎总会加剧价格的上涨或波动。

    行政手段的严格管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放任之间,存在天然矛盾。中国复杂的社会现实和国情,也使得政府很难在纯粹的市场或者绝对的管制中择其一,有时难免陷入两难之境。比如,各地纷纷出台的针对有房者和外地人的“限购令”,其对调控房价会起一定作用,但冲突也在所难免——批评者斥其悖逆市场规律,对外地人歧视,不平等显而易见。

    人们也许该仔细考虑一下:是不是愿意让渡更多的个人权利(比如买房的权利),缴纳更多的税(政府提供的每一项服务都需要纳税人付费),供养更多的公务员(事无巨细的管理需要更多人),接受更多的限制(如外地人限购),以换得严格管制下诸如物价暂时下降之类的好生活?

    更关键的是,对行政管控的过多诉求,很容易造成政府权力的扩张和越界。行政权力的过度拓展,将伤害正常的市场运转。一旦权力突破界限,先前的博弈中被关进笼子里的猛兽,就会卷土重来,侵犯其已经丧失的“领地”。

    要求政府“无所不管、无所不能、无所不包”,只会让行政之手管得过多伸得过长,最终导致权力的膨胀。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公民的个人权利通常微不足道;权力的无孔不入,必然伤及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平公正。当权力无所不能时,果真就是一个政府包办一切的“平等”社会么?

    稳定物价,是今后一段时间各地政府的首要工作,民众对此寄予厚望是正常的,但应放弃“政府无所不能”的幻想。有限政府不具有无限权力,也不承担无限责任。政府调控经济、管理社会的一切方式和手段,必须有一定的权限,在法制的框架内运行。

    “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民众的幸福源自安居乐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更源自政府的依法行政,节制权力,权利至上。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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