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款买烟 缺的不是禁令是行动

2011年03月07日 12:56   来源:千龙网   马广志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许智慧表示,公款消费烟草是一种“权力消费”,公务员接受烟草馈赠已成为中国特有的烟草贿赂。她建议国家应该明令禁止政府部门用公款买烟行为。(人民网3月4日)    作为一种“权力消费”,公款消费烟草败坏了党风政风,助长了奢靡之风,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成为行贿受贿的工具、腐败的温床,妨碍了社会和谐,同时也危害了公职人员的健康。由此看来,的确有必要严令禁止,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必要惩戒。

    其实,我国早就对公款购烟三令五申了:1993年,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2006年又再次重申,会议费开支不包括招待烟、酒的开支;2009年5月,中纪委领导也表示要加强对公款买烟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管。更何况不能拿公款来消费烟草,还是一个最基本的现代执政常识呢?

    公款消费烟草令已行,禁不止,公款买烟现象还是这么严重,充分说明这不是“明令”能解决的问题。再严厉的“明令”如果只停留在文字层面,而不能真切地落地,见诸行动,也只是空谈而已。说到底,禁止公款买烟,我们缺不的再是禁令了,而是对禁令的执行力。

    笔者认为,要真正禁止公款买烟,必须全面检讨行政权力运行的失范之处,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强化财政预算控制,并施以严格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公共财政使用的关卡。同是,还要借助群众力量,对官员和政府公务人员的不轨公款消费行为实现全天候无缝监督。

    因为,从根本上说,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执行力的形成和实现,正是源于对公权力的有效规制。只有官员的行为真正地接受法律和民意的检视,方能出现预期的结果。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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