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权数调整应有“游戏规则”

2011年02月16日 07:12   来源:沈阳晚报   
    国家统计局2月15日公布了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食品价格涨10.3%,CPI比此前众多媒体和经济业内人士预测的要稍低。有人认为新统计方案的权数调整拉低CPI0.3%,国家统计局予以否认。

    1月份的CPI数据之所以引人瞩目,原因是国家统计局对CPI调查方案进行了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在这些调整的项目当中,对比基期的调整是按惯例而行,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对CPI数据的影响并不大。因此,此次调整的焦点自然就落在了权数构成上。

    我国CPI由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构成,分别是食品3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4%、居住13%、交通通讯10%、医疗保健个人用品10%、衣着9%、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6%、烟酒及用品4%,很显然,如果调整上述权数构成,肯定会对最终的CPI数据产生影响。

    那么,国家统计局这次是如何对CPI权数构成进行调整的呢?从公布的情况看,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问题来了,为什么这CPI权数构成早不调整晚不调整,偏偏要在房价上涨已无动力,价格趋于平稳的情况下将居住项提高4.22个百分点?又为什么要在食品等普通商品价格一路攀升的情况下,将它们的权重系数下调若干个百分点?这不明摆着是在人为的压降CPI数据?虽然国家统计局官员否认这种说法,虽然用旧权数构成和新权数构成计算出来结果相差甚微,但给人的直觉就是在人为调控CPI。

    所以,我们有必要提醒国家统计局,应该将这次“CPI权数构成”的调整理由详细公之于众,以释众疑。不仅如此,今后还有必要就“CPI权数构成”的调整制定“游戏规则”,将什么情况下启动调整程序、调整幅度如何确定等关键因素统统明确下来,防止有人随心所欲地更改CPI权数构成,以达到人为控制CPI的目的。否则的话,你就是做得再公平,公众也会去猜测“CPI权数构成”调整背后的动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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