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体制改革需要更多改革先锋

2011年02月15日 09:36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顺德区为省直管县试点,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并将接受广东省的直接考核,分数单列。省委、省政府给予顺德区试点资格,并非仅仅为了抬高顺德区的权限,而是为了鼓励和支持顺德区以行政体制改革为主线,开展深化综合改革试验。顺德应誓做改革先锋,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改革,尤其是在社会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型区域合作等领域大胆进行综合改革探索和创新试验,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从1992年开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而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但是,这些强县扩权的改革主要是财政领域的改革,尚未启动其他领域的改革内容。顺德改革如果仅仅停留在财政分配改革的水平上,则无疑不仅在改革位置上迟到,且难以给其他地区形成改革经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需要更多先发性改革经验被创造,需要有一个地区能够率先进行各项改革试点,以试点经验为基础,使改革成果能够被复制和推广。

  顺德成为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是有原因的。早在一年多以前,顺德开启了大部制试验,顺德党政机关由原来的41个机构被一次性精简到16个,其中政府部门由29个调整为10个,机构精简近2/3;设置党委机构6个,全部与政府机构合署办公,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合署办公。这次改革也被称为“党政合一”的顺德模式。但此项改革推进之后,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就是新机构向上找不到对口领导机构,而推动省直管县改革以后,对于领导机构问题可以协商来做,也可以推动省级主管部门对县区的管理和放权。

  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在分权问题上出现过“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改革教训,条块之间的不协调直接导致了放权与收权之间存在巨大弊病。放了则乱象丛生,收了则死气沉沉,为什么会这样?主要在于放权与收权都缺乏统筹安排,对体制改革的困难估计不足,对如何协调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糊里糊涂。顺德改革却大不一样,此次改革是对大部制改革的呼应,是递进关系,是大部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本次改革更多的是给予佛山统筹协调功能,而赋予顺德更多更大的改革探索权,这有利于增强顺德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便于其对区域内的市场和社会改革需求作出及时回应。

  县级改革不容易。改革总是容易动辄得咎,上级各类部门的意见如果不统一,一会儿给这个指示一会儿给那个指示,“婆婆”一多,“媳妇”必然难当。“省管县”试点出台以后,无形中是让顺德既少了地市一级的“婆婆”,还可以探索省级机构对县一级的管辖,是否也可以让“婆婆”更精干一些?顺德是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之一,也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顺德搞体制改革试点,可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国探索一些更适合经济基础的政策法规方案,使广东既能为全国提供“顺德经济模式”,也能够提供“顺德改革模式”。自然,顺德之后,广东还须涌现更多的改革先锋,为广东的改革事业多作贡献,多做创新。因为,改革始终是广东发展的灵魂。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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