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破解住房难的源头活水

2011年01月31日 13:29   来源:光明网   梁江涛

  中国官方27日发布消息说,将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1月27日中国新闻网)

  房产税终于在沸沸扬扬的争议声中一只靴子落地了。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不仅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而且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更值得关注的是,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这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亮点,无疑将会大大加快保障房的建设步伐,增加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房源供给,进而促进房价回归理性。对此,公众充满期待。

  让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主导建设保障性住房更为本质的意义所在。政府为其公民提供其购买力能够承受的住房,是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与担当。无论从公民居住权的高度审视,还是从将来的专门立法角度看,保障房这一事关民生幸福的大事,必须确立住房保障政策的基本方向是保底政策,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而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不仅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必须正视国情社情和各方利益博弈,多头并管,开源节流;兼收并蓄,活水长流,否则,保障房的神马将会毫无悬念地成为一抹浮云。

  人们已经看到,在保障房建设资金上,国家公共政策多次发力,财政支撑前所未有,但是,地方政府在保障房的建设上总是慢慢腾腾,犹如蜗牛一般,不是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就是供地计划无法保证。今年中央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住房580万套,需要投资近6000亿元。在此间常州会议上传出的消息是,各省负责人在提出当前面临的问题时,无不将“资金投入”列为第一难题。为解决资金问题,日前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新建廉租住房要坚持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等项目中进行配建,以缓解压力。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拿出来,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用于廉租房建设。近期中央政府主要采取两种措施来解决地方投入问题:一是进行工程问责和督察,二是允许部分城市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逐渐探索房地产信托试点等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如今,房产税收入闪亮登场,通过“围魏救赵”之策驰援保障房建设,不仅可以一解各地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为资金投入难题求解,更是将民生难点放在第一位置、为保障房制度“造血”的正本清源之举。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房产税驰援保障房不应是一项救急的临时措施,而应成为循环往复、利国利民的长期政策。目前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0%,未来十年有望达到60%。大量农村人口将进入城市,未来对城市住宅的需求会有一个跳跃式的增长,因此,房产税增长底蕴丰厚,可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将这部分收入再转化为公共住房产品的建设资金,用于增加适合中低收入者的房源,还可尝试与企业合作建房、回购小产权房以及在城中村改造中配建廉租房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这不仅是房产税制度的应有之义,更是破解住房难的长效之举。既然房产税能调整利益,重新整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资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更有利于破解民众住房难,就应在重庆、上海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向全国推广。

(责任编辑:张秀华)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