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风声再起,有声音表示房产税出台“论月数”,也有业内人士一直反对这一税种出台。日前,重庆、上海两城市传出将率先试点房产税的消息。房产税征收真的已经时机成熟、如箭在弦上吗?有专家认为,中国房地产税在技术层面上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征条件,目前缺少的是法律和政策层面对房地产税的推动。
从传说中的重庆、上海两城市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重庆的房产税类似于“特别消费税”对高端房征收,上海的房产税同样有对购买大户型房征税的取向———人均面积60-70平方米的免予征税,高于免征面积则要纳税。但这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开征,似乎都未提及整合房产领域里原有的各种税费、避免重复征税、实现税负总体平衡等问题。如果不是在整合原有各种税费的前提下征收房产税,即使只是对高端房征收房产税,也恐怕是有失公平合理的。
之所以开征房产税的呼声渐高,是由于近些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处于高位运行,人们寄望于开征房产税来增加投资投机性购房炒房成本,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然而,在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上,税收都只能起到一定的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微观调节作用,并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由于我国在房地产领域征收的税费过多、过重,已经是房价处于高位运行的一大因素,如果再贸然试点或全面开征房产税,一旦税负超越了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不仅不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推高房价,很可能不利于民生进一步改善。
广义地说,目前我国并非没有房产税,只是对个人住房实行免税。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等税费都具有房产税的意义。如果要开征房产税,就必须将上述具有房产税意义的老税种加以整合,该留的留,该弃的弃,以求房地产领域整体税负的适度与平衡,既保证税收聚财主功能的充分发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又使其宏观调控、微观调节的次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从程序上说,房产税开征并非是政府层面说了算的事情,必须通过立法机关来修法,或者是经过立法才能进入实施阶段,即使是传得沸沸扬扬的重庆、上海两城市房产税试点,也不能绕过修法、立法之“坎”。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