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陈黄虽和解 国美离现代企业仍远

2010年11月12日 10:33   来源:新华网   谭浩俊

  据网易财经报道,11月10日晚,国美发布公告,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全资控股的Shinning Crown方面签署了具备法律效力的谅解备忘录。国美董事会建议将董事会的董事人数从目前的11人增至13人,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分别担任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在9月28日的国美股东大会上,正是由于邹晓春和黄燕虹未能在股东们的投票中顺利进入董事会,才使陈、黄两个阵营彻底决裂,并使黄光裕阵营作出了分拆非上市门店的决定。如果非上市门店真的被分拆,那将给国美造成致命打击,使国美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艰难的境地。毫无疑问,此次和解是双方共同妥协的结果。这种结果,不仅对国美有利,对陈、黄两大阵营,也是利大弊小。无论是陈晓阵营还是黄光裕阵营,都不希望看到国美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应当说,双方能够在磋商的基础上作出让步和妥协,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还是值得赞赏的。但是,这种和解,到底有多少市场价值,还值得观察。因为,从此番陈、黄争斗的过程来看,国美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差实在太远。

  陈、黄两大阵营的这次较量,更多的还是一种家庭制企业的较量,目的并不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而是谁来当这个家长,谁来指挥别人。因此,从较量开始之日起,就充满了家族味,而不是市场味、法律味。可以这样说,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国美必将遭到重创。

  如果国美建立了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一切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决策、管理和运行,那么,就很难出现这样的争斗。即便发生矛盾,也完全可以依据市场规律、法律手段予以解决,而不用产生如此尖锐的对立。

  也许,这就是中国企业的现状,或者是中国企业正在面临的阵痛。因为,这种现象不仅民营企业大量存在,国有企业也存在同样的现象。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喊了二十多年了,很多企业也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和要求。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又有多少企业能够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呢?又有多少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能够将话语权交给制度和规范呢?也正因为这样,绝大多数企业实行的还是人治,而非法治,决策、管理、规划等,往往受制于某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非市场与科学。于是,决策失误、管理混乱、规划失控的现象就难以避免。

  所以,对陈晓和黄光裕来说,虽然在企业最危险的时刻能够冷静下来,作出妥协和让步,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但是,这还远远不够。这种妥协和让步,只是化解了国美暂时的危机。国美要想获得长期健康、有序的发展,要想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还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每一位投资者、股东的行为,将话语权交给市场、法律和公平,一切依照制度说话、规范说话和科学说话。否则,新的危机随时可能出现。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