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要与建设保障房结合起来

2010年10月19日 08:20   来源:武汉晚报   徐经胜媒体人

  随着三亚宣布限制每户家庭购买一套商品房后,中国已有12个大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各大城市的退房潮也开始隐现,新一波退房纠纷主要是因为行政指令计划不准买房造成的,引发购屋者与发展商的纠纷。(10月18日《武汉晚报》)

  12个大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最终能否遏制当地房价的过快上涨,还需要时间验证。尽管从理论上来说,推出“限购令”或多或少会减少购房“需求”,打击炒房客,但是,对当前楼市仅仅靠“约束”消费者的购买力,作用依然非常有限。对真正有买房需求的民众而言,解决住房难住房贵,更需要加大平价房的供应量。因为需求可能暂时被压抑,却无法消灭;只有让楼市“供过于求”,主动权才会回到购房者手中。

  在加大平价住房供应量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各个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当地的实际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建设足够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房,其作用不仅能尽快解决一些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也是调控房价的有力举措。据专家分析,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廉租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

  但当前很多地方保障房建设情况不容乐观。有权威调研报告显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今年1至6月,全国保障房投资额为433.19亿元,同比缩水1.7%。另据报道,按计划,今年全国要建设保障房580万套,几个月过去了,全国保障房的开工率却只有70%。国土资源部今年年初也明文规定,城市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但这样一个标准,有多少地方在实际建设中真正落到实处?

  包括“限购令”在内的不少楼市调控政策,都是针对购房者一方的,而很少有强制性政策是针对政府部门的。其实对不少地方来说,按要求完成保障房建设并不是什么难事,关键是没得到经济及政治意义上应有的重视。因此,我以为在各地“限购令”颁布的同时,很有必要在保障房的建设上设定硬性目标,既要保证数量,也要保证质量,做不到做不好就问责。关上投机炒房的窗户、打开廉价公平的保障房之门,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才会有效;而从长远看,后者的意义无疑更加关键与持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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