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安局交管局日前通告,将于年底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章”。该举措实施半年来,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但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司机交通违章次数仍在逐月上升。据悉,武汉是全国继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第三个开展市民举报违章有奖活动又停止的城市。(10月7日《华西都市报》)
按照该措施的规定,市民如果发现六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用DV拍摄下来举报,如果被交管部门认可,即可获得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的奖励。这一举措不仅促成了一批月入数千的职业“拍客”的出现,甚至有交警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后让亲友送往交管部门领取奖励。
且不说某些交警的举报如何违反法规,单从市民和某些交警的表现来看,这一奖励举措确实激发了很多人的热情,虽然很多人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机仅仅是为了获取奖励,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对一些司机形成了威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为什么在付出200万奖金之后不仅没有减少交通违章量,司机的交通违章次数反而逐月上升呢?
很多交通违章行为都有明显的特征,如肇事逃逸、逆向行驶等,但是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很少有人会随身携带DV摄像设备,而且,即使随身携带了相应的设备,要想在在短时间内判断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并拿出拍摄设备进行拍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是等你拿出拍摄设备,违章车辆就已经消失了。所以说,虽然名义上是将六类交通违法行为置于全体市民的监督之下,实际上却因为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这种监督名存实亡。而职业交通违章“拍客”的出现也说明,这种监督只能由一部分人通过有目的的j拍摄来完成,这也就意味着该举报中奖励的承诺只能兑现给少数人。而当对这种监督行为本身的监督缺位时,作为“专业人士”的交警加入其中也就不足为怪了。
该举措出台的目的是将六类交通违法行为置于“全民监督”之下,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该举措出台之前肯定缺乏对其可行性的评估——当“全民监督”在现实面前变成只有少数人有条件参与监督时,该举措的效果便大打折扣。数百职业“拍客”与遍布全城的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相比,只能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也不可能对违章和潜在的违章司机形成有效的威慑。
花了钱却起到效果,这不仅仅是出台相应措施的部门“交学费”那么简单,还反映出有关部门出台措施的随意性,缺乏措施出台前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评估,甚至缺乏充足的社会讨论,因此,这种不出效果的措施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不同的城市出现又被取消。
逐月上升的违章行为和一些交警为奖金“不务正业”的现象说明,当地交管部门在“有奖拍违”上下工夫的同时,并没有把心思花在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上,这不能不说是受了舍本逐末的害。“亡羊被牢,犹未为晚”,但愿这200万“学费”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对科学决策的重视,不再让一些仅仅“看上去很美”的措施出台。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