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职业经理人当恪守信托责任

2010年09月20日 08: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胡刚

  郎咸平说:“中国的职业经理人缺乏信托责任”,有人虽不以为然,但陈晓逼宫黄光裕,硬生生地让中国职业经理人群体面临诚信危机,这引发了民营企业家对职业经理人的警惕和不信任,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缺失有可能导致中国公司治理事业进入阶段性小熊市。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产生的委托代理机制,其核心便是信托责任。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处置,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受托人便对委托人负有信托责任,不仅是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道德责任,即使法律允许经理人可以做的时候,经理人也要问问自己的良心该不该做。

  职业经理人说到底是企业所有者的代理人,因此一定要恪守职业操守,不要越位,做该做的事情。如果信托责任荡然无存的话,中国社会将滑入一个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的泥潭。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商君变法,尚且苦心设计徙木立信,终使改革顺利推行,造就了强大秦国。诚信是一个人的魂魄所在,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更是一张“金玉名片”,一个讲诚信、恪守信托责任的经理人是所有老板都欢迎和尊重的,更易得到下属的忠诚追随,而一个见利忘义的职业经理人必将遭到所有当权者的反感和社会的讨伐,甚至成为文明国家的公敌。

  马斯洛需求层次论告诉我们,人有五层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感情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的职业经理人,恐怕唯一所缺的就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完成这一需要所采取的路径也需在信托责任下进行。

  职业经理人肩负着制定企业战略、创立企业文化、进行团队建设、打造企业形象等重大职责,拿了老板的钱就要为老板办事,就要履行自己的职责。逼宫老板让位,无异于鼓励下属效仿自己的行为,这对于企业文化、团队建设、品牌和形象破坏性影响颇大,不利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国美大片即将谢幕,中国职业经理人应该集体感谢国美大争中昔日首富和他的朋友们、对手们,他们的实战案例上演的真人版管理案例警示和启迪了大家,至少能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对经理人伦理道德水准层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国美大争是个个案,我们相信绝大部分职业经理人是恪守信托责任的,他们凭本事靠能力吃饭,履行着职业经理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商业时代,企业是国家的脊梁,而作为社会精英的职业经理人则是企业的脊梁。在职业经理人们恪守信托责任之时,企业老板们也应洞悉他们的需求,创造条件使股东利益与经理人利益一致化,真正使职业经理人解除后顾之忧。希望在“甲方乙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公司治理事业能够很快走出低谷,在文明世界中焕发出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李志强)

延伸阅读
  • ·职业经理人铁律    2007年11月07日
  • ·职业经理人的机遇与尴尬    2007年10月30日
  • ·职业经理人解脱痛苦的38种方法    2007年10月15日
  •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