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不可错失居家养老服务商机

2010年08月02日 07:1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康梁

  日前江西下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11年起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在建设养老机构时给予税费、用地等多项优惠,如获批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暂免征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对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者改变用途性质,确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或占用的给予重建。我们注意到,除了江西之外,其他很多省市都在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巨大的市场商机无疑值得民营企业关注。

  我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如何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摆在面前的头等社会问题。就拿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从1990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50万人,到2050年,这一数据更将上升到650万。几十年来我国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子女外出工作求学增多等原因导致了这其中身边无子女的纯老年人家庭户在日益增加。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一直在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但是目前仍然明显不足。为此,各地都已经纷纷调整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如北京市就提出大力建设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居住在家中来安享晚年,而不是入住养老机构。应该说这一种养老方式是符合我国国情和老人生活习惯的。几千年来,我国是一个宗族观念极强的国度。家在老人眼里的意义要远超过外国人,很少一部分愿意在晚年放弃“家”而去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让老人可以不用离开家庭,接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符合了我国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同时,居家养老也有利于老人的生活质量提高和身心健康。相比较而言,老人生活在更熟悉的家庭环境中,享受亲情融合的家庭生活氛围,更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

  居家养老已经被提升到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但目前最为关键的是相关的社会化服务是否成熟,也就是说有没有足够数量的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承担。我们不能否认一个事实是,国家对居家养老喊得多,但是社会上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还很少。比如在北京,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也才刚刚起步,专业化的服务机构还很少。

  在欧美国家,针对老年人的护理分为三个层次:最低是保姆,中间是专业护理,最高是专职护士。专职护士的模式肯定不适合中国市场,中国没有那么多护士,所以中间护理市场最适合中国国情。我国各类机构正在积极摸索适合国情的服务模式,如北京青松老年护理中心提出了“整体护理”概念。

  事实上,为不断完善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国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亟待更多的民营专业机构进入。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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