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污染风险行业,小问题就是大事故的隐患
紫金矿业污水渗漏事故7月3日发生,直到12日才对外公布。面对媒体的追问,其总裁解释说,一开始以为是个小问题、小事故,把事情想简单了。其实,对这一说法还应继续追问,像紫金矿业这样的高污染风险企业,怎么能把“小问题”不当回事呢?
这次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是典型的突发环境事件。近几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居高不下。2009年,仅环境保护部接报并直接调度的突发环境事件就有171起,差不多平均两天发生一起。采矿、冶炼、化工、造纸等高污染风险行业,是突发环境事件的多发行业。
表面看,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原因,或者是由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引发,或者是企业违规生产和排污。但究其根本,还是有关高污染风险行业以及地方政府环境意识淡薄,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控和应对机制,麻痹大意,未能防微杜渐。
在高污染风险行业,小问题就是大事故的隐患,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个道理并不难懂,但为什么有些企业总是坐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一方面,这些企业往往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发生污染事故,有政府兜着。无论是调动人力物力应急处置,还是安抚群众、赔偿损失,全部或大部分由政府埋单。另一方面,由于地方保护,肇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也就不会认真吸取教训,更不会增加治污投入,加强日常监管了。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高污染风险行业不仅在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材料,而且有的位于江河沿岸,有的毗邻居民区,每一次突发环境事件都给当地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这些影响有些可以量化,有些则无法估量,比如,污染物对当地生态环境的长久危害,污染物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伤害,等等。
水火无情,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也很无情。高污染风险行业理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治污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负有保障辖区环境质量的地方政府,也应该盘算一下,如何有效控制企业可能带来的污染风险。
现在许多地方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既引导保险公司琢磨怎么防范企业出险、监督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又引导企业加强自身监管,做到不出险或少出险。企业事故少了,保险公司能够盈利,形成有利于防范污染风险的利益链条。这一办法值得尝试。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