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人人都知道,“廉政公积金”在国内还少有所闻。昨日看到报道,从7月1日起,广东江门市将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该制度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详见本报今日A16版)
相信这个由江门独创的制度,会很受当地公务员欢迎,退休时可以拿到两笔公积金呀!可是,老百姓对此却非常生气,网上有许多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是在变相为公务员加薪。尽管当地官方辩称,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是一种制度创新、是有风险的。但是,老百姓可不这么认为。且不论缴存标准按现任职务1600元、1400元不等拉开档次,就“每年财政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显而易见,市直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除个人缴存外,很大一笔钱是纳税人埋单的。这与其说是制度创新,倒不如说是制度“创薪”,不免有“权力自肥”之嫌。
反腐倡廉近几年来取得了重大突破,不少高官纷纷落马。然而,由于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也有贪官还潜伏得很深。因此,这看似创新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根本不靠谱。要是说它有一定的作用,那也是对大多数能守住“廉洁”底线的公务员而言的,只要未受到处分,到时即可兑现这笔公积金。但是对那些涉案几千万、上亿元的贪官,每月千把元的“廉政公积金”他可能连瞟都不会瞟一眼。而且,如果“潜伏”得深,不被揪出来,退休后他照样可以拿到这笔公积金。
与“高薪养廉”相比,“廉政公积金”更像个小儿科。但是现实中,一些“强势”部门和行业,那里的官员、高管总算高薪了吧,可不也都脱不了贪腐案件高发的干系?更何况区区千把元一月的“廉政公积金”,岂能填得了巨贪的胃口,能“隔靴搔痒”已经很不错了。所以,靠金钱激励廉政机制,不但不是创新,更不能起到整治贪腐的作用,相反让公务员多了一项权力自肥的福利,与诸如“公务员月票”、“公务员小区”等违规的“公务福利”如出一辙,只是换了个名堂而已。
廉洁奉公,是每个公务员起码的操守。就连公民也知道,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江门市的“廉政公积金”制度,却把公务员理应恪守的最基本要求和道德底线,切换成了一个奖励的标准,这不能不令人怀疑,其目的到底是为了倡廉还是涨薪?有人问:如果公务员廉洁可以获得一笔公积金,那么是不是也给老百姓设置个“守法公积金”,以鼓励公民不要犯罪?此乃天大的笑话。
廉政靠什么?靠全体公务员和党员干部严格自律,靠强有力的反腐制度和监督机制作保障,不断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不断加大整治贪腐的力度。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遏制腐败要从源头做起。仅靠金钱甚至动用财政来“养廉”、“奖廉”,既不符合党纪政纪,又违反《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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