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走“市场换技术”老路

2010年06月21日 07:4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钟茂初

●文化产业市场开放难以逆转

  ●不能一味迎合外国设计路线

  ●制定中华文化产业国际标准

  ●培养传承中华文化产业人才

  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的兴起,不但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且已经影响到了全球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成为了各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新增长点。一般认为,经济危机状况下,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不景气相反,具有逆势而上的发展特点,如: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好莱坞和迪斯尼的发展、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时期的日本漫画产业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东亚金融危机时期的“韩流”影视产业的发展。这些经验为中国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提供了启示。2009年国家及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此为契机,全国各地都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强化其发展,同时也把文化产业作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增加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各地纷纷出台了各种发展举措,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景象。

  对中国而言,文化产业相对于制造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尽管业态不同,但制造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也具借鉴作用。例如,部分制造业所走过的“以市场换技术”的弯路,就应作为文化产业的前车之鉴。

  目前,在文化产业领域似乎又有重蹈“以市场换技术”的倾向。中国的文化市场不可谓不开放,而引进文化产品或文化企业,更看重的是对经济增长指标的带动作用,而较少关注文化产业的“核心技术”——文化价值与文化元素。因此,我们在获得短期经济利益的同时,极有可能通过文化产品的载体使西方主流文化价值、西方主流文化元素得以流行并不断地深化,而中华文化价值和中华文化元素,则随之不断淡化或西化,进而未来掌握中国文化产业“核心技术”的、具有市场号召力的,将不是本土文化企业和本土文化产品,而是外国的文化企业及其文化产品。为此,笔者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中国文化价值、富有中华文化特色的文化服务产品,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意识和文化需求,培育消费热点。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高市场份额、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品牌。即使起步阶段发展较慢,也不能再走上“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路子。文化产业的市场开放是难以逆转的,一旦在短期内让出了部分市场,就会对长期的市场占有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二、文化产业的竞争,与其他产业的竞争一样,先进者长期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后进赶超先进,往往都是通过“创新”形成“新业态”和“新规则”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要保持领先地位、或者要超越他人,就必须根据背景环境变化,抢先形成一个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且能够引发民众广泛参与的“新模式”。中国要想成为文化产业强国,要想在文化产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决不能亦步亦趋地去迎合发达国家所设计的路线。

  三、经济领域抢先制定国际标准,已经成为经济竞争的关键手段。文化产业领域更应如此。所以,中国的文化产业领域,应及时摈弃唯西方标准的倾向,及时制订中华文化产业的国际标准,包括:中华元素文化产业的国际标准制定权、中国文化市场的非关税性进入门槛、相关文化产品国际交易制度的制定、中华文化典型形象的专用权等,同时也包括这些方面长期受益权的夺取。以此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只有掌握了中华文化产业的“国际标准”,才能掌握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性产品。

  四、要着力培养对中华文化传承有着历史责任感的文化产业人才,在此基础上,培养或引进文化创意、研发、管理、市场开发、关联产业开发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必须改变以“美国大片”、“国际大奖”作为中国文化产业标杆的倾向。

  (作者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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