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汉市加大了对青山等地棚户区的改造,对于成片开发的商品房,亦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让“富人”与“穷人” 混居。6月14日,记者从全国网络媒体湖北·武汉记者见面会了解到,武汉市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对于新开发的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6月15日《武汉晚报》)
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景观”是,过往一些城市成片开发的经适房、廉租房、中低价商品房,虽然价格较低,但大多远离市区,交通等生活成本较高,就学、就医等都不方便,不仅让低收入家庭望而生畏,亦在客观上造成了“富人”与“穷人”的隔离,引发了贫富对立等诸多社会问题,让人忧心忡忡。
事实上,人为地把低收入人群“边缘化”,国外已有教训可鉴。英国上个世纪70年代集中建设的许多社会保障性住房已成了穷人的集中地,由此引发的高失业率、高犯罪率、医疗教育服务欠缺等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法国巴黎也因推行“城中城”即“贫富分居”居住模式,引发了两次焚烧车辆和袭警骚乱事件,被社会学家称为市镇规划的败笔……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痛定思痛之后,法国政府及时出台了以“贫富混居”为主要解决方案的“城市更新计划”。英国在提供新的保障住房时届开始避免贫穷过于集中,让不同收入的人群通过不同的住房持有方式实现混合居住。国内的北京、重庆、广西等地,也开始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限价房、廉租房、经适房,让各层次消费群体共享便利、和谐相处。
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实践均表明,让“富人”与“穷人”混居,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既可消除住户家庭收入高低造成的心理落差,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尊严,又可促进各阶层间的接触、交流和融合,形成社区居民间的互助风尚,减少暴力、吸毒、走私等社会问题的出现,还可保证房屋的质量,住得“安心”。
在现实语境下,推行“贫富混居”模式,政府当大有作为。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模式,及时调整城市规划布局,把经适房、廉租房建进市中心,建进高档小区;另一方面,可强制要求房地产商在开发大型楼盘时,按照一定的比例在商品房项目中建设经适房、廉租房,同时对配建住房实施特殊管理,如物业费的减免和补贴等,让困难群体住得更舒心。
我们在为武汉的“贫富混居”模式叫好的同时,也期待更多的地方政府积极跟进,用制度来消弭贫富分区,将更多的经适房、廉租房配建在城市的繁华地段,让“穷人”与“富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和谐相处,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