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儿童大病医保是一大善政

2010年06月12日 10:12   来源:大河网   张贵峰

  6月10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很高、治愈率非常高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将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开始,其报销比例应该达到七成。(见今日本报A05版)

  “农村儿童”,从名称上便能直观地看出,他们实际上是一个双重弱势的社会群体——相对于成人,他们是更孤弱、需要特别呵护的未成年人;而相对于城市里的同龄人,他们又是天生劣势、处于社会边缘的农民身份。

  然而,对于这样的双重弱势群体,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并没有给予应有的特殊眷顾和周到照顾,相反,倒是存在一个明显的短板。

  还以医疗保障为例,目前农村儿童所能享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于其他医保,事实上就是一个保障水平最低的制度。如住院报销比例平均只有40%左右,而最高支付限额亦不过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去年,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5153元,6倍也仅是3万多元)。以这样的保障水平,来应对“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这样耗费巨大、动辄几万乃至几十万的重大疾病,无疑只能是捉襟见肘、杯水车薪。事实上,这也正是时下我们之所以经常从媒体上看到许多“农村孩子身患重病,家庭不得不举债求医”报道的制度根源所在。一张类似“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这样的诊断书,常常几乎就等于一个农村家庭的破产预告书和孩子的“等死”通知单。

  在此大背景下,卫生部专门针对“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问题发文,推行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强调要“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并要求“报销比例应达七成”,无疑非常值得赞赏,堪称填补现行医保短板的一大善政——既有利于大大缓解众多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儿童的医疗急需,提升其健康保障水平,同时也完善了医保制度,极大地凸显了其“济贫救弱”的本质特征。

  当然,也要看到,到目前为止,上述“农村儿童大病医保”仍然仅处于草创起步的试点阶段,其适用的范围无论是地区、还是病种,依然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应达七成”的报销比例,虽然较之目前新农合的一般报销水平有相当大的提升,但就“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实际救治需要来看,仍然显得并不充裕——数以万计的医疗费用,即使自己负担三成,显然也是许多农村家庭所不堪重负的。

  所以,在赞善之余,我们不能不进一步期待:“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能推行得更快一点——尽快在全国全面铺开,并将更多的病种都包括进来。同时,报销比例也应进一步提升,让农民自付的比例尽可能再少些。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