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力量博弈下的水价,正在走向成本公开前提下的调价路线。然在国家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座谈会上,地方物价部门则对其表示反对。理由是,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因为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之中。(6月2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水价成本一直成谜,水价成本公开,才可还商业用水收费一个清白。水价成本若清澈如水,每一笔来源都有合理的出处,居民才不至于多交冤枉钱。反之,水价浑浊如墨,还以“不宜公开”为由,阻止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既是害怕丑事老底被掀开,也是想继续浑水摸鱼,继续侵害居民的利益。
水价关乎民生,调价牵一发动全身。如果非要调整不可,那也要说清调整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水价成本。现在,国家发改委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这符合民众愿望。自来水公司代表无一例外地赞成水价成本透明公开,是因为水费中有很大一部分为地方政府强加给水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来水公司当了冤大头,他们赞成公开水价成本,就是不愿继续“背黑锅”。
地方政府附加在水价成本上的收费项目到底有多少,自来水公司代表的粗略列举就有15项。难怪发改委与自来水公司主张公开水价成本,地方物价部门都表示反对。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地方物价部门如果也主张水价成本公开,一直盖着葫芦摇的政府强加给水费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就会被兜了出来,政府就会失去一条转嫁负担而增收的财政来源。
现在,国家发改委面临道难,是不顾地方地方物价部门的反对,义无反顾地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理顺水价调整机制,还是屈从地方政府部门的压力,将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搁置起来,以无功而返收场?是进是退,民众都极为关注。
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势在必行,既是改革,“温吞水”就难解其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如此改革就不能温柔如水,而应用激水穿石的力度推进。5月31日,国务院在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退却没有出路,前进天地才宽。国家发改委应该不为地方政府的态度所左右,不仅要大力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还要将地方政府附着在水费的不合理行政性收费一一剥离,为水价降低成本减压。水价成本清澈如水,“污水”、“浊水”、“脏水”无法侵入,民众才能少为水价上涨买单。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