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路

2010年05月14日 07:25   来源:长江日报   李建华

  新闻: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人民日报》5月13日)

  对于此次“创举”, 弋阳城管局负责人很是得意 ,“效果很不错,超出了我们的设想,方向是对的,县领导肯定,老百姓满意。”参拍者众,收来一笔钱,效果真的不错。

  县领导可能是肯定的,但老百姓满意吗?行人和附近居民叫苦连天,占道经营合法化 ,油烟熏人、污水横流、噪音刺耳、妨碍交通似乎也合法化起来。经营者也有怨言,不少门店面前划了摊位,不得不拍下来;原来的小摊主,现在要多交一大笔钱,只能“算是给城管局打工了”,不参拍吧,生计又成问题。

  城市道路是公共设施,而且是最基本的城市公共设施,这是妇孺皆知的,政府却把它转化为商品用来赚钱,通过公权力,政府部门将自己转变为商人,而且是挺会算计的商人。这岂不乱了套,人们还信得过政府的公共管理吗?

  有关方面或许争辩道,这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公共管理,经营城市,有专家就持此意见。然而市场化是有底线的,市场也不是万能的,而所谓的市场化不过是政府多搞钱,管理也变成收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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