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要强化执行力

2010年05月05日 06:39   来源:羊城晚报   尹卫国
    从5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每月860元调至110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津贴以及“包吃包住”费用,工资不达标企业要受重罚。(5月2日《南京晨报》)

    今年以来,十几个省市先后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涨薪幅度最大。春节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前所未有的用工荒,主要原因是工资偏低吸引不了外地劳动力,可见在企业承受范围内适当调高最低工资,对经营者和劳动者应是双赢之举。

    但有些企业似乎不懂得这个道理,认为调高最低工资会增加人工成本,降低利润空间,以种种借口“哭穷”,不肯多掏腰包,惯用伎俩一是拖,迟迟不按新标准兑现工资;二是采取延长工作时间,不付加班费弥补损失;三是将有毒有害岗位的特殊补贴计入最低工资;四是变包吃包住为吃住付费,变相克扣工资。

    可以预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会一帆风顺,遭受阻力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政府强化执行力。首先要加强督促检查,发文之后,政府接下来就需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出发,敦促企业不折不扣的按新标准兑付最低工资。政府的态度很关键,如果态度坚决,企业通常不敢越雷池、踏“红线”,如果态度暧昧,执行新标准就很难。在有的地方,企业一“哭穷”,政府就“心软”,这很不利于维护员工权益。

    其次,政府要严格执法当好“裁判员”。一方面要为员工依法维权、投诉提供快捷、便利的途径与渠道,同时要迅速、从严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政府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一条要在工资执法中得到切实有力执行,这样对违法违规企业才有杀伤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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