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人有房住是政府天经地义的责任

2010年04月20日 07:19   来源:红网   王大豪

  住房问题,政府应负起100%的责任,但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近日的讲话中表示政府只承担30%的责任,70%的责任由老百姓自己承担,其如此“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令人热血沸腾。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一个社会总有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基本买不起房,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是政府责任所在。”同时,他还说: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合理结构,应该30%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70%是市场主导的商品房。(重庆晚报2010年4月18日)

  中国基本买不起房的人至少是70%,而他缩小到30%,同时把中国富裕人口扩大化,将70%的人归为可以买得起房的人。

  很多老百姓靠负债购买所谓的“经济适用房”,还有很多人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曾担任过广州副市长的官员都说自己买不起房,难道中国有70%的人收入超过副市长?

  重庆市政府推卸责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政府轻松了,老百姓则被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

  住房问题,政府必须负起100%的责任,否则,那种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出现的贫民窟就同样会出现在社会主义的大地上。我们称为的“棚户区”难道不是贫民窟吗?深圳的“集装箱屋”、北京的“胶囊屋”不是住房问题恶化的征兆吗?

  房价快速上涨、住房问题恶化,根源即在于政府没有承担起100%的责任,而把推卸70%的责任当做是“天经地义”的事。其实,连30%的责任都没有完全担负起来。

  住房是特殊商品,像粮食一样是基本的生存保障,让每一个人都住得起房是政府天经地义的责任。对住房这一特殊商品绝不能搞所谓的市场化,决不能把住房问题完全交给房产商“承包经营”。一切靠钱解决问题的市场手段,解决不了所有的社会问题。

  试问:没钱吃饭的人就该饿死吗?没钱买房的人就该流落街头吗?

  为什么在住房问题上“最先富起来的”是政府大楼?为什么住房最困难的不是政府官员而是老百姓?老百姓住房困难道完全与社会分配不公没有关系吗?

  现在的中国,最热爱祖国土地的是可以任意处置土地的政府官员和房产商,他们强强联合大发土地财,用人民的土地赚人民的钱,美名其曰“发展市场经济”,让老百姓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每天辛辛苦苦地劳作,最后将挣来的血汗钱交给房产商,让他们最先富起来。等老百姓把房贷还完了,寿命也大限将至,只能奢望在天堂里有廉租房了。

  在中国有个很奇怪、很可悲的现象:政府官员把高地价当做政绩,甚至公开在中央电视台上自豪地炫耀。

  有了高地价,怎能没有高房价?

  最近一个时期,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抑制房价,诸如限制贷款、担保等。不管政府采取什么措施,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只有至少让70%的人可以住进每月几十元或一百多元的廉租房,中国的住房问题才算是解决好了。住房必须以福利供给为主,以商品化为辅。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满意。

  如果继续走政府卖地赚钱、房产商卖房发财的老路,政府卖完地后就将解决住房的责任完全交给房产商,那么中国的住房问题永远也解决不了,贫民窟的蔓延速度将远远大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速度。

  要让人民热爱祖国的土地,必须把人民真正当做这片土地的主人,让他们能够在这片土地上住得起房,这样他们才会有国家主人的感觉,而不要让他们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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