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购限价房尚需细节打磨

2010年04月18日 07:34   来源:京华时报    徐立凡

  近10年来最严厉的调控组合拳正在使楼市生态进入新一轮转换期。在非理性市场气氛部分得以荡涤的同时,政策的针对性和完善性也有所加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日前表示,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人群将有准入标准,市政府近期会出台购买资格和管理办法。除了普通限价房面对京籍人士外,还将推出面向在北京工作及居住一段时间的非京籍人士的限价商品房。

  作为楼市野蛮生长的副作用之一,去年以来,受制于叹为观止的高房价,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的白领返乡潮陡然兴起。在特定城市的调查中,打算被迫离开的比例高达30%。人才驻留数下降与城市土地经济上升形成的背离表明,不健康的房地产市况不仅对普通民众造成幸福感“绑架”,也对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进程不可或缺的人才造成了事业预期“绑架”。长此以往,势必造成城市整体竞争力的下降。

  向非京籍人士开放限价房,不仅是城市发展应该留住人才这一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一次切实主张。从根本上说,不论户籍所在,均有在自己国家国土上选择劳动和发展之地的自由权利。事实上,也正是日趋放开的劳动力迁徙,创造了现在的经济增长模式。而自主选择从事劳动的权利,同时意味着自主选择居住的权利。

  但也要看到,限价房向非京籍人士开放之后,势必带来政府管理环节更为艰巨的挑战。首先是供应量的压力。在中低收入群体仍然占据京籍人士多数之时,非京籍人士的进入意味着限价房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如果投放量不能有相当大的增长,那么限价房在吸引人才、为楼市降温的作用就仍会大打折扣。因此,加大限价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冲庞大的刚性需求对商品房价的无奈支撑,必须加紧落实。

  其次,作为政策性商品房,限价房在享有政策补贴的同时仍然属于可以投入市场的商品。这其中存在利润空间。10年来房价的上涨趋势表明,今后限价房的利润空间还可能进一步扩大。尽管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如果上市需交35%的收益金,但仅今年一季度,在调控楼市的政策压力持续增强的情况下,住房价格仍然上涨了11.7%。算上今后的涨幅,足以在上交收益金后仍有利可图。有利可图就意味着有人会寻租。如同经适房的演变,没有资质获取限价房的人以各种手段不当占有的概率很大。因此,资质鉴定程序上必须加以改进。

  第三,境内外热钱近期对通州等区域房价的炒作表明,京外资金是推动房价疯涨的推手之一。那么,如何甄别京外热钱与非京籍人士正当申请限价房的区别?“在北京工作和居住了一段时间”是否能够作为有效标准?在京纳税是否可以作为准入标准?热钱是否会对此加以利用?

  如果不能在实施之前做好预案,限价房的施惠面就可能变得很窄,被违规寻租的可能性就始终存在。这股洒向高温楼市的水,即使阶段性起到降温作用,也会招致报复性反弹。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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