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房地产“暴利税”不如制定《反暴利法》

2010年03月22日 08:09   来源:武汉晚报   闵宝娴

  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对媒体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同时他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3月21日《重庆晨报》)

  在对颇受民意诟病的高暴利的房地产行业,开征暴利税似乎是一种平民愤之举。然而,税收的本质是一种调节分配的手段,而房地产暴利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实施的“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共同助推了房价攀高。而以一种不涉及根本状况的税收手段,不对开发商追求暴利的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就打算扛着“暴利税”的大旗去抑制高房价,其本质无非就是使得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更加名正言顺和合法化。

  再者,房子作为民众生活的必需品,在供远小于求的市场环境下,暴利税的负担最后很可能还是转嫁到购房者头上。同时,暴利的界定,也是个技术难题。

  面对投机蔚然成风的房地产行业暴利,仅仅通过税收调节是难以奏效的,不管是降低还是提高税率,开发商都不可能让购房者获益,重税难以稳定房价。打击房地产行业暴利,我们更需要一部《反暴利法》。通过立法来反对和打击房地产的暴利行为,而不是通过征税来让暴利变相合法化。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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