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别墅”

2010年03月17日 08:04   来源:西安晚报   文/傅万夫 图/朱慧卿
    



    近日,湖北武汉马湖新村小区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还建房面临整体拆除,引起业主不满。据称,2007年前后,马湖村纳入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计划,要对村民居住问题进行统一规划。而当地街道办则表示,为了节约土地才拆迁还建的,不算浪费。(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不管是别墅,还是鸡窝,都是村民的私有财产,政府理应承担保护的责任。但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当地政府非但没有尽到保护村民私有财产的责任,反倒是带头侵犯村民的这种权利。据说,当地政府在没有征询村民意见的前提下,已经下文征地,并小范围公布了拆迁方案。令人遗憾的是,很多村民直到拆迁公示了,方才知道自己的别墅面临短命的危险。这种权力跋扈和村民私有财产保护权利的被漠视,就算是真心为了打造民生工程,也很容易让人怀疑这种折腾是别有目的,比如为了政绩等等。

    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利益追求下,几乎成了鸡肋。而这种权利被漠视,要远比别墅短命更令人痛心。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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