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守恒的,拆迁新别墅的输家是谁

2010年03月17日 07:55   来源:红网   邓海建
    近日,湖北武汉马湖新村小区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还建房面临整体拆除,引起业主不满。当地街道办称,土地有限,将建高楼安置更多村民。(3月16日《京华时报》)

    400多套新房子,崭新的联排别墅,有的刚入住,有的业主还没来得及装修,说拆就拆。群众质疑这也太浪费了,而当地街道办却表示,建三层的房子,浪费了土地,为了节约土地才拆迁还建的。拆旧建新是皆大欢喜的,但按照此般说法,问题就出现了——三层相较于三十层,显然是很浪费土地资源的,但接下来建成之后,三十层不如三百层优化资源配置吧,凭什么论证此次建设的就最合理?既然三层浪费了土地,那么,当初又是怎么规划出这个短命的建筑设计的,有没有人为浪费了土地的三层规划担责?

    当然,这些问题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逻辑里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两次还建,都不要村民出一分钱,全部是开发商承担拆迁还建费用”。看吧,开发商浑身闪烁着玛利亚的光泽,村民只要搬搬家就是了,反正是从新房搬到更新的新房,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两次还建,都不要村民出一分钱,全部是开发商承担拆迁还建费用,言下之意,这是一笔皆大欢喜的买卖:职能部门肯定觉得是很合算的,不然不会把新别墅推翻了重建;开发商不是开福利院的,拆拆建建当然有收益;村民也没有损失,反正住的是升级版的新房子……这场拆旧建新活动,彷佛没有输家只有赢家——只是,那一堆废土般被拆掉的新别墅是明摆着的浪费,成本打到哪里去了呢?

    能量是守恒的,利益也不可能个个都增益。拆迁新别墅里的输家难道是神仙?钢筋水泥是要有人埋单的,只是这个“人”不是村民,也不是街道办,更不可能是开发商——而是貌似抽象的公共利益。开发商颠覆的拆旧成本,既然没有摊派进还建业主的荷包,则必然分摊到销售类房屋的均价里,或者通过拿地成本和财政补贴弥合这个缺口。如果是前者,则是另外一部分购房者为拆掉的新别墅埋了单;如果是后者,实际上还是纳税人请开发商赚了一笔拆建费。只不过,住房子的没有花钱,相关利益者感受不到浪费的痛感而已。

    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少,拆建之间,乍看起来个个得利,谁也没有损失,其实只不过是公共利益充当了冤大头——但也正因为我们对公共利益还缺乏切肤之痛的惯性,“纳税人”不如“掏钱人”更直观,因此,大抵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些离奇的浪费之举才道理铿锵地让舆论监督哑口无言。此般“好事”,实在值得我们警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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