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不在于“老总员工同涨薪”

2010年03月11日 07:02   来源:西安晚报   陈一舟
    国有企业高管收入过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全国总工会建议建立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相挂钩的机制。“也就是说,把对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的主要指标之一。”(3月10日《成都商报》)

    今年两会上,收入分配差距是一个热点议题。中国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在新华网举行的“今年两会,你最关心话题”的调查中,“收入分配”问题位居榜首。促进劳资和谐、维护国企内部收入分配公正已成共识。不论是各地已经出台的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或者政策,还是代表委员们的建议,都对“职工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不得涨薪”情有独钟。

    实现“老总与员工同涨薪”并不是很难。问题在于,“同步”未必“同涨”——涨幅的悬殊,还是意味着收入的悬殊。退一步来讲,即便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增长的“涨幅”一样,也仍然会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譬如某企业的一线职工工资为1000元,而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为10000元,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涨幅同样为“10%”,结果就是:一线职工涨了100元,企业经营者涨1000元,后者实际收入的增加是前者的10倍。

    在我看来,导致企业一线职工收入不高问题的症结并非是“谁涨谁不涨”的问题——经营者的收入是一线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乃至更高,不是因为他们加薪次数多而职工工资增长次数少,而是由于分配制度不公。

    由此可见,通过“老总员工同涨薪”去维护收入分配公正是一种幻觉。还是要通过制度跟进和政策引导,尽快打破国企内部分配不公的怪圈,从根本上改革国企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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