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自备的骨灰盒不准进入殡仪馆,要想在这里火化必须在馆里买骨灰盒,最便宜的180元,贵则上万元。日前,闽侯的许先生将父亲的遗体送到闽清县殡仪馆火化时,就被要求强买骨灰盒。闽清县民政局接到许先生的投诉后,要求殡仪馆把买骨灰盒的钱退还给许先生。(《海峡都市报》2月25日)
说起来,殡仪馆强买骨灰盒的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某地殡仪馆出厂价不足百元的一只骨灰盒,卖到400多元,一只400元左右的骨灰盒卖到1000多元,成本不超过1000元的乌木骨灰盒却卖到1万元以上。
问题是,从这起强买骨灰盒事件来看,强买骨灰盒也就罢了,闽清县殡仪馆负责人赵女士的解释却是:闽清是个小县城,只有30万人口,每年火化遗体不到1500具,殡仪馆自负盈亏,在经营上也面临很大的压力。真是欲行强买,何患无由?按此逻辑,是不是所有自负盈亏企业,无论是人满为患也好,还是管理乏术经营不善也罢,在面临生存压力时,都应该将责任推给市场,都应该将压力转嫁给消费者?显然,赵女士的解释不仅荒唐而且不值得一驳。
我看,这原因,那原因,归根结底不外乎一是:垄断惹的祸。不是么?正如水、电、气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一样,殡仪馆亦是如此。于是管你说强买骨灰盒是“霸王条款”也好,还是认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罢,先“咬”上你一口再说。二是不能不说与殡葬业多年来维持暴利地位有关。事实上,不说早在“2003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就已“荣登”第三位,曾受到社会各界的猛烈批评,即至2009年,殡葬业仍排在10大暴利行业第四位。受此影响,在此背景下,闽清县殡仪馆“从暴如流”也就毫不奇怪了。
如果真是如闽清县殡仪馆负责人赵女士所说的闽清县殡仪馆自负盈亏,并在经营上面临很大压力,那么,殡仪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创收当无不可,但必须厘清的是:殡葬业事关人的生老病死,应当带有福利性质,殡仪馆又属于民政部门特殊管理的领域,是为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讲,它都不应成为“咬”上死者一口的理由,更不该成为暴利行业,可最不该的,却偏偏成为了现实,怎不令死者入土难安,让生者悲从中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