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涨价理由

2009年12月28日 10:08   来源:千龙网   志灵
    自2010年1月1日起,济南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面对市民关于“涨价的钱用到何处”的质疑,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称,此次价格调整是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所增收入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而非弥补供水成本。(12月27日《齐鲁晚报》)

    姑且不论涨价的合理与否,先假定涨价没有任何问题。在这一前提下,问题的焦点就应该是“涨价的钱到底用在何处”、能不能实现“专款专用”。按照当地物价局的解释,涨价后所增收的收入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而非弥补供水成本,是因为虽然此次水价上涨的原因之一是水业集团亏损,但亏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应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加强企业管理来实现,所以,此次水价调整不考虑上调基本水价,只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对污水处理费作出调整。

    问题是,如果水业集团的亏损有多方面的原因,甚至很多可以归咎于体制弊病、管理效率低下等,那么污水处理厂的资金缺口账,是不是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整个集团都存在类似问题,其中的一个分厂有什么理由能够撇清干系?所以,就像由于亏损而上调水价需要公开运营成本一样,上调污水处理费用,同样需要公开污水处理的运营成本。没有这方面详实并且可查的数据,仅由涨价方单独公布一个资金缺口数据,就作为涨价的理由,这对于涨价方来说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对于信息不对称的公众来说,完全不掌握第一手数据,自然无从对涨价进行实质性的辩驳,于是,就只能拼命寻找程序瑕疵。

    按照当地物价局的解释,目前污水处理费由市水业集团和水利局两家单位代为收缴,之后上交市财政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市民公开使用情况”。一句“在适当时候向市民公开使用情况”,传递出两层意思,一是公众之前并不知道污水处理费的使用情况,二是什么时间向市民公布还是一个未知数。

    调价前不知道“亏损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调价后也无从监督“亏损企业”涨价所得款的具体使用情况,这种情况下,不管有没有听证会,公众都是“两眼一抹黑”,无论公众再有怎样的学识,在参与听证时也只能是大谈特谈听证的原则、听证的程序。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备受质疑的听证会,问题大多集中在公众对听证程序的质疑上,而鲜有针对实体问题如该不该涨,该涨多少等等的质疑,原因正在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公众质疑的局限性,使得水价调整部门往往认为,信手拈来的数据就可以成为涨价辩护的最好理由。不过,谁都知道,这些貌似理据充分的解释,注定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让人不知所云。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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